想请教有在台湾下单订购日本 amazon 物品并于日本 LAWSON 取物经验的板友
一般能看到的网络教学文章及经验分享文
大概提到的就是以 amazon 所给的两组取物序号
至 LAWSON 的 Loppi 机器打印领物收据后,即可至柜台作领取。
不过看到一篇教学经验文中有提到:
“LAWSON 取货人跟(信用卡属名)帐户人理论上需要同一人,因网页有注明要看身分证明。
但店员当时没有看我的证件就是。”
自身是打算在台湾刷信用卡购买日本 amazon 仅限国内发送不寄送海外的物品
之后请即将前往日本短暂停留的友人于 10 天领物期限内代为至 LAWSON 取领
因为之前没有经验
所以想请问有过相类似经验的板友
一、台湾本人刷卡,但请他人至日本 LAWSON 代为领取是否保险可行 ?
二、以及就是拿着 Loppi 打印的领物收据至柜台领取时
有板友是遇过店员要求进一步审核 Loppi 收据以外的身分证明文件的吗 ?
三、如果需看身分证明文件,那是护照即可吗 ?
因担心若货物到店,但届时友人因身分认证问题无法顺利领取的话,后续会稍加麻烦 >"<
再烦请有经验的板友协助解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