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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春秋公司总局长新谷学,于2日参与了YouTube频道“ReHacQ-リハック-”的影片企划
“あつまれ!経済の森”。他在影片中揭示了该公司所发行的周刊志“周刊文春”报导了对
于松本人志对女性的伤害等相关报道的经过。
在节目中,新谷先生被问及是否鼓励受害者A子女士向警察寻求协助,他回答道:“有人说
‘如果受害了,为什么不去报警,而是去周刊志呢’,但坦率地说,我认为要将其视为刑事
事件是不可能的。”他解释说,“因为只有她的陈述,而没有客观的证据来支持,所以提出
申诉以在警察中将其视为事件是不可能的。”
此外,他透露曾与警察高层进行对话,表示“我问过他们,‘我们这篇文章里写的这个,能
否让它变成刑事事件?’,但他们明确回答道,‘100%不可能,绝对办不成’,果然如此。
”他进一步指出,“要将其视为刑事事件,真的需要客观的证据,例如强制而非合意的行为
,这需要里面有像是音档、照片等能够里証这种性行为发生的具体证据,而收集这样的证据
基本上非常困难。”
然而,对于周刊文春报导的情况,他评论道:“虽然很难将其视为刑事事件,但就我们而言
,如果无法将其报警当作事件,她就必须忍辱负重吗?我认为不应该这样。”他进一步补充
说:“我们既不是调查机构,也不是其他什么,所以我们发布文章并不需要符合所有与警察
相同的条件,这并不是必要的。”提到了为何选择发布这篇文章的原因。
(三月五号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