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争议,eBay已经退钱给你了,剩下的就是eBay跟卖家的是情了。
商品如果你还有所用,可以留着用,
如果良心过意不去,就把他寄回去吧(记得要留Reciept)。
※ 引述《noten (纯粹是种主观感受)》之铭言:
: 因物品状况与叙述差了太多(有好几处褪色污渍),
: 附上照片,开了dispute,和卖家协调后,接受了部分退款的协议‧
: 然而过了退款期限好几天仍未收到,
: ebay有注明若在期限内没收到退款可升级成claim,
: 加上先前卖家寄件拖到近20天才寄出,
: 因此就点选了claim的按钮,
: 忘了是否是点选后即刻,总之当天就收到全额退款的通知‧
: 问题来了,询问ebay有关得标物的处理却没有得到回复,
: 而卖家也仍有在卖场刊登新商品,且都没有再和我联系‧
: 那得标物我该如何处理? 1.通知卖方,并在收到邮费后再予寄回?
: 2.主动联络卖方,处理后续相关问题?
: 其实个人比较倾向一开始接受部分退款,而保留得标物的协议,
: 现在若完全不主动处理这问题,会衍生出其他问题吗?
: 感谢前辈们耐心看完,也请不吝指点疑问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