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可能很简单,但我是真的不了解
希望不要对我太严格
因为医疗险的范畴最大,可能会和其他险种有重叠到
想问一下,下面三种情况:
一.因为疾病住院,“实支实付的医疗险”跟“定额给付
的医疗险”2种都可以同时申请理赔吗?
二.因为车祸住院,“意外医疗险”跟“医疗险”2种都
可以同时申请理赔吗?
三.罹患癌症住院,“癌症险”跟“医疗险”2种都可以
同时申请理赔吗?
假设上面3种情况,都同时可以理赔,因为正本只有一个
1.“实支实付的医疗险”自7/1起规定只能正本理赔,那
“定额给付的医疗险”就必须只能是副本理赔囉?
2.“意外医疗险”跟“医疗险”必须要有一个是可以副本
理赔囉?
3.“癌症险”跟“医疗险”必须要有一个是可以副本理赔囉?
谢谢回答的善心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