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弟发生机车车祸,自己肇责0%,对方100%,时间是2023/11/06早上。
2. 右手、右膝挫伤,右脚踝轻微扭伤,11/06当天有看急诊,但急诊诊断书只有挫伤,未描述扭伤。仅建议后续就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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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三天后11/09,至附近复健科诊所,医师建议轻度扭伤,若有保险可自费做玻尿酸注射,帮助患部润滑、康复,并恢复到正常的运动角度,避免沾黏。
询问富邦产险柜台后,说"我的实支实付可以有7折的自费治疗理赔,就诊纪录很近,可以跟此车祸进行连结"。于是才开始对右脚踝扭伤进行了三次玻尿酸注射治疗,一次2500,共7500元。为期两个月。疗程结束后,开立诊断书,有请医师注明日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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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富邦产险拒绝对我的"50B驾驶人伤害险-实支实付"进行此脚踝扭伤自费治疗的部分理赔。理由是认为右脚踝的挫伤与扭伤治疗与车祸无关。
请问各位,这样算是被刁难了吗?可否给我建议下一步该如何?
感谢大家的建议,若有需要补充,我再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