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上面一篇的文章
这边顺便补充一下
目前法规所规定的实支实付到底能买几家?
因为很多业务都无脑背
直接就说政府规定只能有三家
但真的是这样吗?
翻一下法条你可以发现
目前的规定是除政策保险外, "自费" 保险不能超过三家
换句话说如果公司团保是自费加保的
就算保费只要10元
那也要算一家
****但如果公司团保是由公司付费****
****则不列入3家的上限值**** (特别重要所以标记表示)
所以不要搞错啦~
另外
意外险的实支实付跟医疗险的实支实付是分开算的
所以极限可以买到3张实支实付医疗+3张实支实付意外医疗
旅平险的部分也不列上限的计算
法规出处:
https://law.fsc.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2755
(二)有关政策性保险(例如依“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办理学生团体保险办法”办理之
学生团体保险、依“灾害防救法”办理之防灾救难人员保险)、由要保单位负
担保费之团体保险、旅行平安保险、微型保险、登山保险、汽(机)车保险附
加之驾驶人伤害保险及交通事故伤害保险、住宅火灾保险或居家综合保险所附
加之火灾事故伤害保险及住所内特定事故伤害保险、信用卡综合保险所内含之
大众运输交通工具伤害保险或内含之全程保障伤害保险所含之实支实付型伤害
医疗保险商品,得不计入张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