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要请问一个状况,因为之前阿嬷过世时有一笔寿险的保险金,
指定了3个人为受益人,其中之一为阿公。
而阿公最近也往生了(阿嬷的保险理赔还没申请的状况)
要请问这个情况下,阿公这一份该怎么算??
问了保险公司,是要阿公的子女(全部)一起填理赔申请单
假设有5个子女的情况下,这5位子女平均分得阿公的受益部份。
> 这样全部就要填2+5份理赔申请书..
还是说阿公的部份因为已经身故了,所以原本阿嬷的受益人只剩下2人,
由剩下的2人平分?
状况有点混乱~~ 不知道有无版友可以帮忙解惑,感谢协助。m(-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