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最近也是深受其害。上礼拜在某医院复健科初诊,主诉下背酸痛感觉“脊椎”卡卡,该医生听完主诉后,亲自带动作教学瑜珈猫式及肢体交错,然后做了自费1000元类似“落地型筋膜枪”的自费疗程约10分钟,然后几天后发现该次就诊未经经过任何医疗仪器检查,及医生告知,健康存摺竟登载“未明示颈椎之其他颈椎椎间盘移位”,所以礼拜二又花了300多挂号费回去找医生请求依医疗法及个资法请求限时更正,现在还没有结果,等结果确定再来分享。健康存摺的内容跟医师法第12条第2项的病历应记载事项几乎相同,另外依同法第12条之1,医师负有告知义务,所以接受诊疗一定要问医生自己的病情跟治疗用药方式;就诊后应该尽速确认健保登载内容,如果登载内容跟医生告知情形存有差异,一定要回去找医生问清楚,并依医疗法第68条第2项要求更正,不然吃亏的是消费者;另外,保险契约成立与理赔不能以“健康存摺”为唯一依据(
https://reurl.cc/b2gxal),否则消费者永远是消费者吃亏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