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保险公司是否应代写车祸诉讼答辩状

楼主: jasonmoon (僵尸葛格)   2022-06-11 13:13:25
1.一场车祸,诉讼当事人是原告跟被告,原告是对造,被告是你,你们双方才是当事人适
格,保险公司不是
2.保险公司没有义务要帮你写答辩状,因为对造告的是你,不是保险公司,诉讼的不利益
原本就是你自己要承担
3.保险公司当事人不适格,这场诉讼跟保险公司无关,但因为有车险契约缘故,所以保额
内对保险公司的不利益,保险公司会有损失,最后会被法院判决效力所及,所以保险公司
是用共同诉讼参加人一起参与诉讼,以保障保额内的理赔对公司的不利益,这也是推文车
险理赔所讲只能对保额内的不利益做抗辩
4.但是,超过保额后的不利益,依然要当事人承担,所以如果金额太大还是自己请律师吧
,不要以为付了几千块保险费就要保险公司帮你理赔、打官司,那不是保险公司要承担的
部分
https://i.imgur.com/NEmEXwg.jpg
※ 引述《flackania (法拉肯)》之铭言:
: 小弟因年初出车祸
: 因调解不成
: 目前跟对方走到民事官司
: 法院要求提答辩状
: 这部分应该有保险公司代写
: 还是肇事者负责
: 一般状况不是保险公司代写吗
: 本人承保旺旺友联
: 望各位大大指点一下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2-06-11 14:54:00
我也认为你说的没错,把和解参与扩张到诉讼参加应该是没问题,但变相为诉讼承担代拟答辩状就非常令人费解,蛮好奇中间要是有补充状、准备状,车险理赔要怎样因应?哈哈!不过原推文的a大所言大致上也能理解,应该是行业行之有年的服务,而且所谓的“纯民事”应是指的财产权损害赔偿,不包括身体健康的民事损害赔偿(当然此类多数应该会先提出刑事的过失伤害)。无论如何,我还是认为代拟答辩状不是保险公司应该负担的责任,而且也不应把代拟答辩状视为理所当然的服务,这可从a大推文中的“会辨识诉讼标的大小来判断是否受委任”作为证明。BTW,保险公司直接担任诉讼代理无法理解,但是,若是依民诉第59条、58条参加诉讼,再依64条承担诉讼,应该就没问题。金融业很多不合理的事很多,之前看到学生信用卡正卡核卡要照会父母,也是惊到掉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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