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家里孩子
5/18 快筛阳
5/19 PCR
5/20确定阳性,填写最后接触日5/20
我和太太5/20后就没有出门,5/22收到的短信居隔书写5/22-5/23隔离,5/22也因为不适
去做了PCR,结果报告显示5/22确诊
后来请区公所补了一张新的居隔单给我,理应是5/21-5/23,对方说我们5/22确诊,所以
不补5/22-5/23,只发5/21,于是我们手上有
5/21 一天的居隔书 (48条)
5/22 确诊的数位证明
请问如果是各位前辈,你们会
1. 先领到隔离金再送确诊件
2. 先送隔离、10天后再送确诊
3. 一起送件
怎样比较建议呢?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