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atingtao》之铭言
: 为解决“防疫险之乱”─民众排队抢领确诊书因而瘫痪医院,犯防中心董事长邵之隽6日
: 在脸书上表示,可以援用民法第227-2条提出解方,“契约成立后,情事变更,非当时所
: 得预料,而依其原有效果显失公平者,当事人得声请法院增、减其给付或变更其他原有之
: 效果”的精神,让产险公司终止其契约。
这里有个症结点是,你要怎么确定“民众为了申请理赔而瘫痪医院”对产险公司来说是“非
当时所得预料”之情事?
反过来说,产险公司就是因为有预料到这种情况,所以为了自保,刻意订定这种条件以利于在
疫情爆发后进行解约,也不是不可能吧?
不要说产险公司,我一个平民百姓都料得到,万一疫情爆发一定会有一堆人为理赔去挤医院
了,你跟我说产险公司没料到?鬼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