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有关车祸理赔的流程
事情发生经过
我方于10月底在国道发生车祸,前方车辆煞车,我方跟着煞车,
后方车辆撞上我方,导致推撞前方车辆,我方车辆前后都有毁损
(前方与我方时速均为0,且都有闪警示灯,肇责应该是后方全责??)
驾驶与副驾驶乘客当下只有一点小擦伤和瘀青,后座2名乘客坐汽座,无外伤,并未就医
副驾驶乘客几天后一直觉得脖子与右手酸痛不适没有改善
至医院检查,医师说疑似肌肉拉伤,建议复健
(受伤部分已经跟国道警察约好时间要去做笔录了)
有关保险理赔问题
我方的车辆为5年的油电车,保乙式车险
至原厂估价维修费用约30几万
我的认知是我方已有保乙式车险,我们出险维修车子,然后保险公司再跟对方要维修费用
然后拖车费、车子折损、上班代步费用、精神赔偿等
是我们自己到时候和解时再跟对方(后方)谈
拖车费是因为我们的车拖到外县市修理,保险公司帮我们出这段钱,
从国道拖到地磅站这一小段保险公司不帮我们出(2家是不同拖车公司)
但是我方的保险业务员却跟我们说
如果我们出险维修车子,等于委托他们直接跟对方谈和解
他们谈的内容只负责把车子修好,其他的费用都要我们自己吞,我们连谈都不能谈
我觉得这样很不合理,又不想自己先花30几万修车
所以车子暂时没有维修
现在卡在车子没有维修就无车可用,家里有2个小朋友无法出门非常不方便,
想要尽快有车可用
请问是我的观念错误还是保险业务员搞错了
我该怎么做才能先修车又不让自己的权益受损呢?
还是我只能等1个月后肇责出来,谈和解才能开始修车?
对方(后方)车祸当下说有保险,但我不确定是保哪些,
昨天想打电话确认但是未连系上
我会打给对方是想跟对方确认
1.有保哪些险
2.跟对方说一下我有受伤,会使用到强制险的部分
请问我有需要主动联络对方吗?
第一次遇到车祸又在国道,当下很紧绷,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也是事后慢慢查才有一点概念要怎么处理,有错的地方麻烦帮我指正
谢谢大家耐心看完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