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抱歉打扰一下
我有两张保单,是小时候家人帮我保的
其中
“主约:xx终身寿险 - 20 年期”
“主约:xx终身保险 - 20 年期”
已经缴费期满
现在每年要缴“意外伤害险、医疗保险、残废健康险”费用
(附约年期 75 岁)林林总总加起来约 5000$上下
之前听人家说这些附约可以终止掉 不用继续付钱
但如果出意外的话仍能维持原有保障内容
只是理赔金额会随年纪降低
请问上述这些说法是对的吗?
如果契约内容改为 “终止”的话,不就是解约了吗?
以上,烦请各位解答
谢谢
保单明细:https://i.imgur.com/uhTovWR.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