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帮自己规划人生中第一份保单
朋友介绍的保经帮我用 Finfo 做了规划,正在调整当中
其中一个让我感到困惑的点是,如果已经规划了寿险+失能险+实支实付(住院+门诊)
意外险还有他的必要性吗?
举例而言,目前规划中的这三个附约,在我目前的理解中,几乎都已有对应的保障
台湾人寿长安伤害保险附约 (SPAR)
意外身故→寿险
意外失能→失能险
重大烧烫伤→实支实付医疗险
台湾人寿年年平安伤害医疗附加条款(一般实支) (SMR2A)
意外医疗→实支实付医疗险
台湾人寿年年平安伤害医疗附加条款(日额D) (SMR2D)
意外住院日额→实支实付医疗险
骨折医疗→实支实付医疗险
保经是跟我说,主要差异在意外住院日额有赔骨折未住院
想请问大家,是不是还有什么我没想到的缺口呢?
感觉意外险是相当常见且基本的险种,不保感觉怪怪的,但又感受不到他的必要性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