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 强制险理赔看护费等问题

楼主: clt9527 (Super)   2020-06-10 23:13:52
前阵子因车祸申请强制险理赔,在诊断证明书上有列出病名有髌骨骨折和胫骨平台骨折
下面节录医书瞩言
"于民国109年X月X日接受骨折复位及内固定手术,术后因行动不便需他人照顾,
因行动不便宜休养三个月"
想请问大家
1. 根据上面的瞩言保险公司目前只理赔住院期间的看护费,并要求再新开诊断证明书
加上"需他人照顾三个月",才会理赔一个月的看护费。请问这样合理吗?
还是以上的文意就可以要求一个月的看护费了?
2. 有自费购买拐杖跟医师建议的膝支架,这部分强制险看起来也没理赔,是一样要写在
诊断证明书内才会理赔吗?
谢谢大家
作者: treble720 (Mr.王子 柳橙士)   2020-06-11 05:53:00
跟对方要3个月呀,强制赔1个月剩下2个月对方出需他人照顾是看护费,休养三个月可以用薪资补偿
作者: ab1090714 (Garfield)   2020-06-11 11:39:00
照顾期间没写,理赔怎么赔?只能从严认定啊,器材辅具证明有写,才能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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