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时疏忽
在办理投保医疗实支实付,健康告知内
健检这项有瑕疵(比标准值超出一点被建议追踪检查)
可能导致契约无效不理赔
原想说撤销后 规避两年内健检后
再次投保
但业务人员告知
10天内撤销之后无法重复再次投保
同样保额内容
觉得好尴尬,也很对不起业务人员的时间
Google相关关键字也找不到
而这份保单是自己做了很多功课才保的
非常尴尬...
作者:
hao0315 (浩浩)
2019-09-30 13:51:00唬你的
作者:
sp89005 (åµ ~ Arioka Arashi )
2019-09-30 16:58:00被骗了~
语意是说第一次健告有告知,第二次投保时健告不告知,然后保险公司会以第二次为准,当做不知道这样吗?那么第二次重送,保险公司应该还是会去参考您第一次投保的健告吧。等于您还是告知了。所以送是可以送的,但是……回到原问题
作者:
awei181 (awei)
2019-09-30 19:09:00原Po的意思应该是第一次投保时,是勾无,现保单下来,怕以后理赔被发现不实告知,所以想撤销保单,重新送件吧那体检报告是最近的?还是前年的,毕竟告知期间有二年
如果是a大说的这种相反的情况,先没告知,第二次告知,那很好啊!怎会不能送
作者: mega99 (cyber) 2019-09-30 20:24:00
继上周唬烂切结书的业务后,本周新的唬烂业务在星期一就出现了
若是同一位业务的话不会,这我亲身试过。至少我试的那家公司不会。因为那机制是避免恶性抢单的,同一位业务无此顾虑,只不过是保户反复踌躇而已,这并不罕见,尤其加上家人意见拉扯时,别说十天内,一小时都有可能变来又变去
作者:
abcccbbs (保险经纪人业务副理)
2019-09-30 21:26:00业务骗你的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9-10-10 05:56:00怎么好多跟我知道的不一样,资讯有这么不对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