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三月有保台湾人寿好心200失能扶助终身保险跟一年期的医疗险跟一年期的癌症险
跟一年期的重大伤病险,我那时候凭印象我身高有175,在要保书上写175,结果今天仔细
一量才发现我实际身高为171.8,回去找两年半前的体检报告发现身高的确是写172,当时
没被抽到体检,而且我3个月来,因为饮食不节制导致胖了7公斤,当初的体况有符合标准
体,现在的体况已经不符合标准体了
询问业务,他说现在解约重新承保不可能会过,因为非标准体会拒保,若老年身高缩水正
常,体重增加也是合理,当初送件一个礼拜没被抽体检,以后也不会抽,而且两年内没被
抽到,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法64条就不能解除契约,我不是带病投保,所以也不能以保险法
127条拒赔,所以老年不幸发生保险事故还是会理赔
想问两个问题
1.因为我确定我没有带病投保,要保书告知事项出来身高写多3.2公分及我体重增加快速
导致身高体重现在体检不会过以外,是不是过了两年后,就算不幸要出险,依据保单条款
及保险法,保险公司也无法拒赔?
那些一年期的癌症险及医疗险,也适用上述原则无法拒赔吗?
2.业务说,送件扣款后没抽到体检就不会再被抽体检,除非我提高保险金额就另当别论,
是真的吗?,假设我缴费第二年,在投保后的一年半才被抽到体检,那我是不是肯定被解
约,前两年的钱都拿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