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pik908 (来去自如)》之铭言:
感谢各位的热心推文告知,我最后决定还是诚实告知好了,我问过富邦人寿的业务,
他说他们公司核保只会看五年内是否有去精神科就诊过,还有我这种情况下
癌症险可以保,想问一下大家,去精神科就诊过的影响在其他家公司是要过多久才会消
失呢?
另外因为我有身障手册,富邦人寿的业务是说我能买的只有寿险(主约)+癌症险
请问有哪家公司这种情况下其他主约可以搭癌症险呢
: 我去年2月车祸被撞,为了谈和解时能申请到较多精神求偿,去年7月有去看过精神科
: ,我本身没有任何精神疾病,不吃药我生活也很正常,我最近想签一份
: 长照+实支型医疗险保单+癌症险的保单(中国人寿的),负责的业务跟我说如果我说
: 我有看过精神科会被拒保,她说我如果确定未来不会申请精神科的医疗理赔
: 可以不说这件事,因为我申请其他科的理赔,保险公司不会调精神科病历,
: 想请问如果签保单时不告知两年内有看过精神科,这样日后申请理赔是否会引起争议
: 甚至拒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