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理赔] 这样不诚实告知会影响日后的理赔吗

楼主: popik908 (来去自如)   2019-02-09 15:39:44
※ 引述《popik908 (来去自如)》之铭言:
感谢各位的热心推文告知,我最后决定还是诚实告知好了,我问过富邦人寿的业务,
他说他们公司核保只会看五年内是否有去精神科就诊过,还有我这种情况下
癌症险可以保,想问一下大家,去精神科就诊过的影响在其他家公司是要过多久才会消
失呢?
另外因为我有身障手册,富邦人寿的业务是说我能买的只有寿险(主约)+癌症险
请问有哪家公司这种情况下其他主约可以搭癌症险呢
: 我去年2月车祸被撞,为了谈和解时能申请到较多精神求偿,去年7月有去看过精神科
: ,我本身没有任何精神疾病,不吃药我生活也很正常,我最近想签一份
: 长照+实支型医疗险保单+癌症险的保单(中国人寿的),负责的业务跟我说如果我说
: 我有看过精神科会被拒保,她说我如果确定未来不会申请精神科的医疗理赔
: 可以不说这件事,因为我申请其他科的理赔,保险公司不会调精神科病历,
: 想请问如果签保单时不告知两年内有看过精神科,这样日后申请理赔是否会引起争议
: 甚至拒保呢
作者: joy (林乔伊(公的))   2019-02-09 18:01:00
。投保时最多只会问五年内的纪录保险问的是因精神病而诊疗等,而非是否去看精神科只是大多数保险公司会扩大解读罢了如果确认自己非精神病,可以请医生开诊断书。身障手册要看是哪一种,一般轻度的大多是除外处理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9-02-09 19:34:00
楼上此言差矣,医师开药或给予治疗都需要记载在病历上,载明患者是因为何症状、判断是和疾病、施以何种治疗。如今你要证明自己没精神病,要医师推翻自己或其他医师当时之诊断,除非有证明当时是医师明显误判,否则不可能有医师会去推翻之前诊断。再者,今有医师开立证明说你没神经病,只是现今依患者现状的诊断,不代表患者过去未曾罹患神经病,依保险来说,健康告知并非仅告知现状,而是告知告知书上所要求之范围。楼上joy的问题是另个层次,保险人是否应将危险分类的问题,而不是看精神科或接受精神科诊疗这种文字游戏问题给原po:万万不可别道听途说,告知范围虽仅限五年,但保险公司并非不会追究五年之前的疾病;再来你应先做功课,而不是爱问又害怕
作者: WMX (这学期要加油阿~)   2019-02-09 20:17:00
身障要看是什么原因的
作者: LooKMeUUU (UUU)   2019-02-09 20:21:00
身障看原因与程度。
作者: joy (林乔伊(公的))   2019-02-10 16:22:00
。z大似乎曲解我的意思XD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本来就不太一样有人因为压力导致的情绪不稳或失眠求助精神科此时医师施予的治疗或诊断应该都是精神疾病而非精神病我认为精神病是精神疾病的一种,但这类状况应该不是精神病如果医生可以认同,基本上开个诊断书并不违反他的病历记载诊断书的内容可以围绕【精神卫生法】定义的精神病去做判断请医生判断这个人是否符合不过即使把诊断书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拒保的机率还是很高而评议上面关于精神病的解约争议,大都不是因五年内这个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9-02-10 20:42:00
不,你错了,病历主要功能之一就是证据的保全,除非能证明之前病历记载错误,否则不可能推翻,就算你现在找医生开证明说你没有精神疾病,也不代表能推翻取代之前的病历压力大导致情绪不稳或失眠就是种精神疾病,玩文字游戏没什么ㄧㄧ你把医疗法第12、67、68条看完再说
作者: iten (.......)   2019-02-11 12:30:00
精神病跟精神官能症不一样……
作者: eddy017041 (天真的少年啊)   2019-02-13 09:19:00
5年内没再进行任何治疗不代表之前就诊精神科的纪录就不存在啊...尤其有精神问题的人情绪反应相对比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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