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诊断书上的休养日期是前后开立的诊断书加起来的日期吗
还是以最后开立的那一张为主
家人这次车祸住院
出院时有请医生开立诊断证明,
内有提到需专人照护及休养1个月
满一个月后,回诊时后请医生延长休养的时间
医生说 ok ,
但诊断书上还是写需专人照护及休养1个月,
跟医生询问过就是从诊断书开立日起再休养1个月
所以一共是专人照护及休养2个月
但这跟我的印象不同
原本我以为诊断书应该是直接写 需专人照护1个月及休养2个月
所以我要拿前后2张诊断书跟保险公司理赔吗?
请问有经验的网友有这样的情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