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医疗险条款的时候,里面有一句“经医师诊断必须接受门诊手术诊疗”
那么,根据什么定义或者证据,手术将会被认可为“必须”从而取得理赔呢
譬如,我开刀拿掉一个小于十公分的脂肪瘤(62009C)或者腱鞘囊肿(64087C)
或者当这个肿瘤大于四或十公分,是否就足以成为“必须切除”与否的标准
又,如果我作痔疮手术,诊断证明书要写到什么程度才会被保险公司理赔呢
(从某些角度而言,四级痔疮毕竟不是绝症,因此也没有一定得开刀的必要)
稍微爬了一些文章,尤其在住院上理赔的争议看来非常常见
实务上到底在接受开刀或住院以前应该注意哪些潜在陷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