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预定8/3搭乘香草航空(16:55)前往福冈,但因班机调度而延误超过10个小时
而香草航空也没有其他定期班机可以搭乘,当下询问富邦业务能否改搭华航(16:45)
业务的回答:可以改搭华航,保险可以支付新旧机票的差额(差额约NT$7000多)。
回台后填写理赔申请书(选择实支实付)并准备相关收据
之后,收到理赔通知书,但却仅赔5000的定额支付
查了T089条款
第四条第二项
已确认搭乘之定期班机、水上或陆上大众运输工具延误、被取消、或因超额订位
致被保险人被拒绝搭乘而超过本保险契约第五条所约定之时数无其他定期班机、水上或
陆上大众运输工具可供其搭乘。
第五条第二项、实支实付
被保险人之预定行程延误六小时(含)以上时,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所实际支出之餐食费用
、交通费用及住宿费用负赔偿之责...
前项第二款所称交通费用系指被保险人为继续其预定行程或往来住宿地点及机场、水上
或陆上大众运输工具搭程处(码头、车站)所支出之交通费用, 但若其预定之交通费用可
退还者, 应扣除该项退还之费用。
问了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得到的回复是要看实际班机情况,实际行程并没有延误,但富邦
为了补偿客户,所以定额给付给客户(官腔回答)
但我的理解是
1.香草确实延误超过6小时,且该航空公司没有其他定期班机了(条款第四条)
2.我们为了继续行程所以定了华航的飞机(条款第五条)
3.条款中也没有规定要看实际航班情况
以上问题我也向理赔人员反映,但他却说要跟主管讨论...
想请问各位如果之后得到的答案依旧无法补足剩余的2000多,那我该如何申诉?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