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因皮肤长红疹
至亚东医院家医科门诊量血压
数值 162/100,未做进一步检查
未开血压相关药物,
仅开立抗过敏药物(已调病历和看健康
存摺确认)
诊断及开药均只开立皮肤过敏或疑似病毒感染
但病历被注明血压数值及HTN(高血压)
另前年9月公司体检有测得血压偏高
数值145/90,建议至心脏内科追踪
本身从未因血压因素至门诊就医
因目前想购买残扶险(新光BFA和台寿好心200)
和实支实付(台寿)
想请问健康声明书过去五年内是否曾因
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医师治疗、诊疗或用药?
高血压那项须告知吗?
因为近期自量大概都血压在130~140/80~90,
也无用药,仅因门诊只量血压就直接病历注记感到不能接受
另若正常告知被拒保或加费的可能性?
男性34岁,身高171cm,体重77公斤
近期有体检
血压数值在130~140/80~90
做体检抽血和尿液及肾功能都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