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第一次遇到事故,什么都不知道,可能有些问题很笨,请见谅。
过程:
在路口发生擦撞,我是直行车,对方是转弯车要左转,路口没有红绿灯。
车祸之后有报案、有笔录、双方没有受伤、双方都有第三人责任险。
从双方的保险员得知对方应该负七成责任,我负三成,我也认为ok。
对方保险员有打来说如果要修理要通知他来看。我的车是20年车。
对方的保险公司是富邦
以上。
问题一:如果要报废,还需要去车厂估价吗?
问题二:如果报废掉车,对方保险还会理赔我任何的款项,还是说既然报废我这边就不
用理赔了?
问题三:如果有理赔是依照什么方式去算的?
问题四:我因为货物税抵征需要名下满一年的关系,所以要等到11月才可以去报废
这样会不会影响到我和解的时间,还是说在和解书上注明好就可以了?
不好意思,可能这些问保险员就知道,可是我还是想先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