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底被一位看错绿灯的阿姨冲出来击倒,女友与我皆下肢挫伤
初步分析研判表对方是闯红灯,我方无任何肇事因素
我向对方请求总理陪金额25000,明细如下:(11K + 2K + 7K + 5K )
机车修理:11000
医疗:2000
登山长裤:7000(原价8000)(当天一早是要去爬山…长裤品牌为Mammut故单价高)
精神赔偿:5000
请问这样的请求金额会过高吗?感觉对方保险理赔人员一直很有难处…
还说要我女友的部份一起申请他才能生到25000,不然他生不出来...
这样算起来我女友医疗费用1000,那不就变成我跟女友一人精神赔偿2000?
一个月的伤痛伤口到现在都还没好只有2000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