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您好,小弟父亲(65岁)2月初即将进行白内障手术手术,父亲于民国88年有投保中寿医疗险,分别是:
1.住院健康保险附约乙型(中国人寿住院健康保险附约) 单位:1000
2.新康泰综合医疗(中国人寿新康泰综合住院医疗保险附约) 单位:10
经长庚医院医师评估须进行白内障手术(住院一天),建议自费人工水晶体要6万4,我担心保险不足以支付有打去询问中寿客服,
得到的讯息是,最高杂费限额为6万,人工水晶体但收据则是必须写材料费,若是写手术费则赔3万,另住院理赔1000。
而我询问另一保险经纪人得到的则是:
1.新康泰杂费限额是6万、病房费每日1000、手术费另计。
2.住院健康乙型是病房费每日1500,手术费25000元。
这样至少会有61000+28000=89000的理赔金额...
我想问的是,既然我父亲有保2种医疗险,在有住院进行手术的情况下,不是应该住院+手术费+杂费都可以申请理赔吗?
为什么中寿客服会没把手术费算进去呢?能否有先进或保险员可以帮我细算一下,到底哪个才是正确的?
住院健康乙型手术白内障=住院保险金日额倍数X25
新康泰综合医疗手术白内障=外科手术费用保险金(每次)X外科手术名称费用表(百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