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理赔] 关于保险条款的十日内通知

楼主: dwmcharlie (头先生)   2018-01-03 00:10:35
以下提供个人小小浅见,
1、我需要在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吗?
是的,为了让保险公司能尽快确认保险事故是否真的在理赔范围内,
的确有必要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
避免时间过久、证据消失,导致难以查证。
根据保险法第58条(危险发生之通知义务)
要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遇有保险人应负保险责任之事故发生,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契约另有订定外,
应于知悉后五日内通知保险人。
虽然保险法五日,但保险公司条款却给十日,算很大方了。
2、我超过十天才通知会怎样吗?
假如因为超过时间才通知,
导致保险公司有损失,
例如为了确认保险事故的真正原因而增加的费用,
可以向要保人或被保险人求偿。
根据保险法第63条(怠于通知之赔偿)
要保人或被保险人不于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九条第三项所规定之期限内为通知者,
对于保险人因此所受之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3、那么,别人说2年内通知是什么东东阿?
那个是请求权的消灭时效,
白话文就是你要2年内跟保险公司要保险金,
超过2年才通知,他就可以不甩你啦!不付你钱钱。
根据保险法第65条第1项前段(消灭时效)
由保险契约所生之权利,自得为请求之日起,经过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超过10天才跟保险公司说,他还是会给你钱。
(只是会扣除他的损失,例如多付出的成本)
超过2年才跟保险公司说,他就连理都不理你啦,连给都不用给。
因此,
寿险确定死亡或全残那一天,开始起算2年内要通知保险公司。
残废险确定成残那一天,开始起算2年内要通知保险公司要钱。
4、其他
实务上,人身保险常常超过10日才通知保险公司,
主要原因是人身保险的保险事故通常比较容易调查,证据比较不容易消失。
像是死亡,通常会有验尸记录。
像是残废,通常会由医师开立证明。
像是医疗,都会有病历记录在案。
证据就被保存起来了,保险公司调查很容易。
但是财产保险就不一样了,
车子被偷窃、房屋被烧光的损失、货物的灭失等等,
时间越久就越难证明与查证,
因此须要尽早通知。
以上就是小弟的小小浅见,
若有其他疏漏还烦请各位大大补充。
※ 引述《iloveJJ (微笑炸裂)》之铭言:
: 我的全球人寿保险契约里有一个条款是:要保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本公司应负

: 险责任之事故后十日内通知本公司
: 所以十日内要先连络保险公司有须理赔之情事??是要直接拨他们电话或客服

: ????怎么印象中保险公司不是两年内都可送件申请理赔,为什么要先告知??
作者: hank0624 (不用钱的保险最贵)   2018-01-03 00:29:00
请求权讲得不好超过时效,保险公司只是取得对抗的权利是否要对抗(拒赔),取决于保险人保63条,保险人须证明所受之损失给你满分100分
作者: abcccbbs (保险经纪人业务副理)   2018-01-03 00:55:00
楼上给满分还没给推 我来帮补一下喔
作者: iloveJJ (微笑炸裂)   2018-01-03 09:55:00
谢谢您解惑那还有疑问是,通常第一时间会通知保经或业务员,那也算是有通知吗?
作者: Mephist (I'm with you)   2018-01-03 11:29:00
推一下
作者: iloveJJ (微笑炸裂)   2018-01-03 17:19:00
好详尽,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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