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应该po到银行板还是保险板
日前到对岸的外商银行开户
开户时被推销了平安险
保险内容是每年缴5万人民币
总共缴10年,10年期满可领回50万
之后若身故可再领50万
我以为这保险还不错
因为看到生效后
有二十天的犹豫期可反悔
于是我就签下去了
当天晚上觉得很不划算
所以我第二天就再跑去银行
说明我不同意买这份保险
依照合同内容
反悔要写申请书
但是银行没有申请书格式
于是我现场手写了一张
然后银行经理跟我说
要跑流程,要本人亲签
资料都已经送出去了
要一个星期后,本人再回来签文件
因为机票已经订好了
所以我把申请书交给经理之后就回国了
回国之后经理传讯息
问我下星期能不能再过去签名
我又再仔细看了合同
所谓的合同生效
是指“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
我还没有付保费,帐户里也没有钱给它扣款
所以这份合同根本还未生效
生效之后尚且有20日的犹豫期
我在生效前就表示要取消了
银行要我再跑一趟签名
莫非是有什么陷阱?
或是我根本可以不理它呢?
另外有关犹豫期的规定
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有犹豫期(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起,有20日的犹豫期)
的有关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犹豫期内,您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但应退还保
单,我们会无息退还您全部保费。
看来看去,我似乎只需把保单寄回去给银行就好。
由于没有类似的经验
想请教板友如何妥善处理
我也不希望银行为难
但是对于再跑一次,这一点有些疑虑
因为无法知道去了是否又要签什么文件
反而让自己愈陷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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