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92141229 (当第12下钟声敲响)
2016-12-23 00:32:46今天跟朋友讨论宝宝的意外险,
朋友说他的保经推荐苏黎世意锭保计画五,
原因是新安东京跟富邦的新十全儿童的烧烫伤保险金
都有“于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第六天仍存活者”,才按表给付
但意锭保无此限制,亦即小朋友若因烧烫伤离开,还是会给烧烫伤保险金。
该保经并举了八仙尘爆的例子,表示那种情况很多人撑不过六天的
我疑问是
意锭保这部分在小朋友15岁之前,
会不会被认为是身故金,结果还是受保险法107条的限制?
还是这其实没什么关连性,未限制存活状况确实是意锭保的优势?
如果意锭保这部分没有保险法107条的问题,那我想保新十全儿童计画C
还需要用什么保障补起来吗?
我实在是弱到无法分辨这个问题算不算个问题,
如果这问题很没水准,先跟大家说声抱歉,浪费大家时间了
恳请各位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