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本身有加保 富邦产物汽车第三人责任暨残废增额保障保险
这条保额8000K 今年也才要缴97元
保单条款 https://goo.gl/pOf5qe
我知道这残废增额是有顺序理赔
1.强制险 2.第三人伤害 3.残废增额
然后后来自行研究 发现有这个 不知道是去年没注意到还是今年新增的
"富邦产物汽车第三人责任多倍保障保险残废责任增额附加条款"
保单条款 https://goo.gl/kPKiBh
请问一下这两个残废是差在哪边??
因为有后者的第二条
第二条
赔偿责任限制
本公司针对每一残废者于每一意外事故中之最高赔偿金额以本附加条款所载保
险金额为限,不受主保险契约所称“每一个人”保险金额之约束,但对于每一意
外事故总赔偿金额仍以主保险契约所称“每一意外事故”保险金额为限。
这边就有点看不懂
他的意思是本来一人体伤200万 意外事故总额2000万
事故有残废者 残废者可以获得超过200万的第三人责任的理赔
但是一件事故总和 不得超过2000万?
如果我没说错的话 费率能够又差不多的话 似乎后者比较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