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一下
我在10月底的时候有发生一起车祸
(我:机车 对方:汽车)
车壳只有一些擦伤
人有被车压到
当下本来想说算了
因为我人车都没什么事
事后应对方要求去挂急诊
只是一片很大片的瘀青
因为当下对方要求要等初判表
让他自己的保险赔
(也就是他不愿私下和解
因为我们虽然人都没事我也没有要他赔
但他说他要让保险公司出他车损的险)
事发后隔天,对方的保险公司有打来
问我车子有没有要修
(我前一天有牵去车行,车行说如果对方要赔你就修啊客气什么)
于是我跟对方保险公司约时间,估价
但估价当天我人不在场(对方保险公司说不用)
事后听车行说估了五千多
上周初判表拿到了
我没有肇因,对方是右转未注意
于是我打去对方的保险公司问(上周三11/9)
接下来要怎么处理
对方保险公司说
要等他的客户补齐资料在跟我联络
然后到现在都没有跟我联络= =
想请问一下我是该继续等还是?
不太确定这样的流程是正常的还是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