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这篇请教,我在计算IRR时也遇到类似问题,
我看有给付生存保险金的寿险或储蓄险,条款里关于生存保险金的叙述大约都是:
"被保险人于本契约有效期间内,每一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时,
本公司自第一保单周年日(含)起,于每一保单周年日给付生存保险金..."
我的理解是:
1.第一年的生存保险金,要到第二年保单契约期间才会给付,
所以用excel计算时,第一年的生存保险金要列在第二年现金流。
2.若提出契约终止那一年度(下一年度不继续保),当年度的解约金也是在下一年给付吗?
3.同2,若有给付契约终止那年的生存保险金,也是在下一年给付?
可是这样的话不就不符合条款里写的【于本契约有效期间内】了?
不知实际上保险公司在给付这类生存保险金和解约金时的状况,是否与我的理解有差异?
※ 引述《sin321 (XX)》之铭言:
: 以邮政长春增额保险为例:
: 想问期满解约有没有给当期的生存金?
: 如果10期满后解约是7个6000元+解约金:http://imgur.com/HOWFjDw
: 还是6个6000元+解约金:http://imgur.com/nEhzYxo
: 请教保险专家们,这关系到IRR算法,所以一定要仔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