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劳健保一定要保在工作的地方吗?

楼主: maniaque (maniaque)   2016-06-19 08:07:07
※ 引述《idkfa123456 (柚子)》之铭言:
: 小弟目前刚升上正职
: 发现公司有劳保低报的问题
:
: 但碍于不想破坏与公司的关系
: 怕以后出路产生影响
:
: 所以想问各位大大
: 我如果劳健保保在亲戚的公司
: 继续在原公司工作
:
: 这样是可行的吗?
: 对原公司或是亲戚公司是否会犯法?
: 又对我以后退休是否会影响?
:
:
作者: cyn0203   2016-06-19 10:16:00
职业工会加保,不要去没有工作事实的公司加保。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6-06-19 11:49:00
只受雇单一雇主,跑去职叶工会加保还是不实加保...-.-劳工保险条例第6条第1项第7款,无一雇主或自营作业之工会会员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6-19 15:56:00
这种真的要搞也不是这样搞既然是亲戚,最少作出个有实质工作+相对薪资的资料吧...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6-06-19 18:43:00
说实在资料做整套很累,雇用成立,投保薪资又要高,那就要提拨劳退,自负20%,雇主负70%的劳保费,搞不好还有税务问题,那么高的投保金额,难道不计列所得?高薪低报怕被炒,先蒐集好事证,不懂的话问地方政府劳工主管单位,劳资争议事项可以先注意的内容参见劳工保险72条规定...-.-不见得能维护完整权益,不建议自己去搞违法的事情劳工保险条例...-.-老是打漏字...-.-健保应该没人要增加保额,保险序大概是负责人>受雇>工渔会员>眷属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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