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父多年前有在银行借钱,但是是利用我妈当担保人,他们已离婚多年,也无联络
现在银行把债权外卖给债务处理公司,今年我妈因已达退休年龄,会申请劳保退休
但是最近债务公司来函要求出面还款,因为我妈是向工会投保
他们认定有收入,所以会强制扣押所得,但是投保劳保的钱是我们子女提供的
(因我妈在五年前已无收入,但劳保又不能中断,否则前面保的就浪费了)
如果不还他们钱,他们会举报劳工局不实加保,退休金会全额不见
最严重是5年有期徒刑(信里所写),
总觉得有些疑问, 毕竟这是我妈的前夫所借款, 我妈是担保人
辛苦了一辈子, 终于可以领退休金的钱会这样被扣押吗?
有没有什么管道询问或者是类似的case怎么处理可以供我们参考的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