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我约在102/10因为准备考试
睡眠品质不好失眠断续看了2个多月精神科诊所(看诊次数约3-4次)
不确定医生诊断病名写什么
记得有抗焦虑药,还有没有其他忧郁用药不太确定
103/1考试结束后就恢复正常没再看过医生也没用药到现在
然后我在104/4投保了定期的癌症险/残废险/实支实付
当下没有特别想到我102年看过精神科的事所以就没告知
这样会有什么影响吗(对以后的理赔)?
还是只要我几年内没再有相关就医纪录
同时几年内没有出险就ok了?
我需要去调看病史确认医师诊断书写的病名吗?
目前告知业务这件事他了解了一下我目前体检的体况后请我不用担心
但若遇到大额理赔他似乎现在也无法帮我确认理赔认定的问题
并不建议我取消契约(想赚保费?)
我在想如果真的以后可能拒赔
是不是就干脆不续保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