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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笑间猝死 富邦人寿拒赔意外险败诉
台北市一名张姓男子3年前到中国旅游,与团员高兴谈笑却突然昏倒,当场不治,承保张
男旅行平安险的富邦人寿认为张男并非意外死亡,拒绝理赔意外险,张妻愤而提告,最高
法院今维持二审见解,判富邦人寿应全额支付张男妻小共500万元理赔金,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张男2011年12月4日到12月11日参加中国九寨沟旅行团,出发前向富邦人寿投
保旅行平安险500万元。同月9日傍晚,张男和团员离开峨嵋山景点等候游览车,正有说有
笑,突然倒地昏迷,救护人员赶来时,张男呼吸心跳停止、嘴唇发绀,当场不治。
富邦人寿拒绝张男妻小申请理赔的要求,指契约规定理赔事故须为意外伤害所致,但张男
家属未举证张男确实死于意外伤害,一审判张男家属败诉。全案上诉后,二审指保险契约
都是定型化契约,解释保险契约应注意诚信原则,若有疑义,应做有利被保险的的解释,
因张男妻小于事发时不在现场、难觅目击证人,故依《民法》公平原则减轻张男妻小举证
责任。
二审指出,张男妻小已举证张男于事发前8年内,仅有牙科、眼科等小病就医纪录,甚至
有2年从未就医,而旅行团领队证称,行程中没搭乘刺激的交通工具如快艇、大魔神等游
乐器材,可见张男身体健康,无引发猝死疾病,则张男死因应属外来、突发而不可预见的
意外伤害,符合保险契约规定,判富邦人寿应全额理赔500万元。最高法院今维持二审判
决定谳。(黄哲民/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