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 医疗险理赔(未满两年)

楼主: a032195 (无聊啊)   2014-08-23 23:22:14
各位版友好
今年初家父保了一张富邦的医疗险
签保单的时候,业务人员并没有询问家父有没有慢性疾病或吃药
在五月的时候发现有大肠癌
现在正在做化疗,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
但是今天业务来说因为家父在当初没告知有吃高血压的药
所以要解除合约,之前的费用就算了
但是这张保单,连该业务人员都说有高血压也能保,只是要加钱
之后又拿出从家父拿高血压药的诊所调出来的病历
说在101年看诊时,医生写的病历上注明有慢性肝炎、高血脂、高血压
要以病症太多种拒赔并终止合约
但是我父亲只有拿高血压的药,医生并未告知慢性肝炎跟高血脂的事情
家父也认为他只有高血压,跟业务讨论了一个下午也没啥结论
请问这该怎么解决才好?
谢谢
作者: hank0624 (不用钱的保险最贵)   2014-08-23 23:46:00
请翻开要保书 之书面询问事项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4-08-24 00:23:00
这类事情每年都在重复发生,业务的过失占大部分但是保户却无法提出相关证明,如业务代为勾选等等尤其某几家用线上投保的,看过招揽过程真替保户捏把冷汗这类事情若可以争取到有理赔再被解除契约就觉得已经....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08-24 09:21:00
买保单时要保书没亲自签名吗 大概就不实告知解约
作者: kybay (liru)   2014-08-24 10:19:00
(接mcintyre)赚到了!没办法 保险法64条就明订;不然 令严可以证明当初招揽的情况!? 还是可以举证医师没告知病症 或在病历上乱写!?
作者: emitter   2014-08-24 15:10:00
实在有点难高血压加费承保这件事情也是在有告知的前提下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保险法第64条要保人证明危险之发生未基于其说明或未说明之事实不在此限高血压高血脂慢性肝病跟大肠癌的发生并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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