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板上的各位
上周三参加溯溪活动摔断了门牙
主办单位拿了一份南山人寿保险金申请书给我
并要我附上诊断证明、就医收据、身分证影本、理赔申请书、存摺影本后寄回
因治疗牙齿需要一个月左右(须根管并作牙套)
收据跟诊断证明并未齐全
而今天熊熊发现申请书上第一行小字
"敬请于保险事故起十日内提出申请,..........."
想请问板上的各位,我被那十日困惑了。
1.正确流程是不是该先寄申请书过去,其他文件再补呢?
2.依您们的经验,像我这样两颗上门牙需根管并作牙套的案例,
可以获得的理赔有多少?
谢谢你们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