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母亲因为化疗而住院 出院后隔天马上因为发烧挂急诊
又因此多住院4天 申请理赔
理赔诊断证明书如下
诊断
女性乳房恶性肿瘤;化疗后引起恶心及呕吐;低血钾症(以下空白)
医嘱
病患于103年6月24日20时19分,本院急诊求诊,经诊疗后于103年06月27日09时离开急诊
(以下空白)
理赔结果(理赔已经下来)
医疗险1000*4天 4000元
癌症险 0元
保险公司理赔核定结果通知书内容如下
关于您因乳**诊申请医疗保险金乙事,本公司经审慎了解后,由于 依条款约定略谓,
被保险人于本契约责任开始后的有效期间内经诊断确定罹患癌症,于医院住院接受癌症
治疗者,本公司依本契约约定给付各项保险金。您本次事故所提供之诊断书或文件,经
本公司了解并非治疗癌症。所以无法依条款约定给付保险金...................
请问这样子理赔合理吗?
另外有告知过医生 医生表示:诊断书看缺哪几个字,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