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eriaura (beriaura)
2014-07-05 21:07:33※ 引述《sorsu (欸欸)》之铭言:
: 如题
: 最近去医院检查发现肝疑似有颗瘤在那
: 医生说这不像是一般的血管瘤
: 有可能是恶性肿瘤 也就是肝癌
: 但还不能下定论
: 所以安排我做更进一步的核磁共振检查
: 想请问各位:
: 核磁共振检查是安排在三个礼拜后
: 加上报告出来的时间
: 距离现在约还有一个月左右
: 因为我家境不太富裕
: 怕若真是肝癌确诊,会负担不了庞大的医药费
: 而且现在身上没有任何保险
: 想请问在这一个月的期间内
: 可以买防癌险吗?
: 这算是带病投保吗?
: 因为还没确诊是癌症
: 谢谢各位..祝平安!
建议不要这样做,
现在的条款不像早期的还有争议,现在带病投保只要有纪录基本上无解
因保险法127条的规范,只要投保时已在疾病中,
保险人对是项疾病或分娩,不负给付保险金额之责任。
且防癌险保单的癌症定义 & 保险范围中
一、“癌症”:系指被保险人于本契约生效日起或复效日起持续有效九十日以后,经医院
医师借由病理组织切片检查、血液学或其他相关检验报告诊断确定系一种疾病,该疾病特
征系由人体内恶性细胞不能控制的生长和扩张,对组织造成侵害或白血球过多症所造成的
恶性肿瘤;且以行政院卫生署最新刊印之‘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类为恶性肿
瘤或原位癌症(详如附表一)者为限。
保险范围
被保险人于本契约保险责任开始前未曾罹患癌症,且于本契约保险责任开始后始经医院诊
断确定罹患癌症时,本公司将依本契约约定给付各项保险金。
其实也把这状况做排除了,
只要保险公司有办法找出投保前已发生疾病的事实,即可拒绝理赔。
而就算是早期有争议的保单,尚有后续跑法院的官司判定问题
处理起来旷工费时,背后的代价也不少,通常也不会是顺利的拿到理赔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