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旅游] 国外旅游平安险+医疗险+不便险

楼主: F1orence (劣币逐良币)   2014-05-28 11:11:20
不好意思 这边再跟各位请教一下
关于怀孕者出国的旅游保险
和一般人有不同吗?(尤其是突发疾病医疗实支和意外医疗部份)
因为看到某海外突发疾病住院医疗实支实付的条款是这样写的
““突发疾病”系指被保险人非系以获得海外医疗为目的,出国前九十天以内未曾接
受过该项疾病之诊断、治疗或用药,且需即时在医院或诊所治疗始能避免损害身体健
康之疾病,若该项疾病已完全治疗痊愈而在海外期间再度发生者,亦视为突发疾病”
而刷信用卡华南旅钻附送的"旅游伤害医疗保险金"
内容则是“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内,经登记合格的医院或诊所治疗
者,本公司就其实际医疗费用,超过全民健保部份之差额,给付“实支实付医疗保险
金”。若被保险人未以社会保险身份治疗时,本公司就其实际医疗费用之百分之七十
,给付“实支实付医疗保险金”。”
我知道一般医疗险本胎都除外承保 >16~24周还可能拒保
那海外的突发疾病医疗实支和意外医疗呢?大家的实务经验如何?
正常怀孕被视为疾病吗?算稳定疾病吗?
如果旅途中 因子宫收缩去急诊费用会给付吗?
另外像安达只有看到"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和"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所以去急诊就不给付吗?
※ 引述《F1orence (劣币逐良币)》之铭言:
: 旅游地点: 日本
: 人数:2人 (皆30岁左右成人 1人怀孕27周)
: 天数:5天(6/2~6/6)
: 保险内容:
: 1.国外旅游平安险
: 2.意外及伤害医疗/住院
: 3.突发疾病(门诊 急诊 住院)
: 4.不便险(班机延误或取消、旅程取消或缩短、行李延误或遗失、旅行文件损失、
: 班机延误之额外住宿费or车费台风等天然灾害皆理赔、第三人责任保险、 旅行期间
: 居家窃盗保险)
: 5.海外急难救助(海外医疗咨询、协助就医、垫付医疗费用、遣送回国就医、安排
: 家人赴当地探视等)
作者: yan198277 (人生海海,学游泳就对了)   2014-05-28 11:46:00
怀孕不算疾病,但有包含在除外条款中,看一下除外的内容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4-05-28 12:31:00
怀孕当胎会除外,甚至若有妊娠并发症也会影响寿险或健康险的核保,因此怀孕再保险公司视为疾病(属告知范围一部分
作者: yan198277 (人生海海,学游泳就对了)   2014-05-28 12:40:00
如果怀孕是疾病,那自然产是否就应该在理赔的范围内?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4-05-28 12:59:00
除外责任有写,那为什么保险公司要赔?
楼主: F1orence (劣币逐良币)   2014-05-28 13:03:00
旅平险和旅游不便险没有填健告书吧? (除外条款也没看到?)
作者: yan198277 (人生海海,学游泳就对了)   2014-05-28 13:50:00
除外条款写了自然产不赔=自然产是疾病吗?怀孕回原po,因为是以知怀孕后投保,因为怀孕相关医疗行为保险公司可能会以既往症的原因不理赔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4-05-28 15:32:00
依照保险法127条,怀孕跟疾病是分开来的保险公司视为疾病不等于这项目真是疾病就如同常有的意外险争议一样
作者: tbcscottie3 (tbcscottie2)   2014-05-28 16:28:00
怀孕不见得会被认为是疾病所以除外 举个例子中信在某个岁数以前的保户 怀孕投保实支 只要无体况也会正常承保 不会当胎除外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4-05-28 23:19:00
怀孕生产(不管是自然或剖腹)是否属于告知范围(两个月内)以核保的角度,怎么大部分保险公司会将当胎除外?除外的最主要原因或是必要性在哪?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4-05-28 23:21:00
不太懂上面这句话的关联性已要保书告知而言,已问两个月内的疾病&意外就诊,却也还是会在问是否目前已经怀孕假如怀孕等于疾病,何需多此一举且保险法127条也是分开来询问的,不是吗当保险公司得知,未来理赔机会增加,所以除外所以怀孕大多会除外大多如此,跟一般除外的原则是相似的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4-05-28 23:30:00
我问的是当怀孕生产后一个月若要投保保险,怀孕生产是否要告知?如果怀孕生产可能会是理赔范围,那么或许有人认为他不是疾病,但它不可否认的是保险事故之一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4-05-28 23:40:00
怀孕会导致妊娠并发症的出现(疾病)但不代表怀孕本身是疾病,不是吗且已此来讲,生产时只要无妊娠并发症那为什么之后投保需要告知呢@@?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4-05-28 23:43:00
某家保险公司很爱将"剖腹产"除外(不管自愿或非自愿)啊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4-05-28 23:43:00
或许,保险公司因怀孕会导致妊娠并发症的出现而把他归类在疾病,但并不代表他是疾病啊刚有提到了,当一个风险有增加/不可控的状况出现这不就是会除外的原因了吗讲白一点,就是为了降低理赔,能除外就除外
作者: yan198277 (人生海海,学游泳就对了)   2014-05-29 00:14:00
就怀孕是自然生理行为,不是疾病,自然产才会除外保险公司赔的是怀孕造成的异常状况
作者: tbcscottie3 (tbcscottie2)   2014-05-29 00:19:00
怀孕几乎在大部分的健康险告知范围。 但并非疾病。
作者: yan198277 (人生海海,学游泳就对了)   2014-05-29 00:20:00
健康告知的范围内,不代表就是疾病。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4-05-29 00:40:00
若不属疾病为何需告知?若需告知,依据哪项问题须告知?怀孕生产完之后仍会回诊,依照要保书填写说明来说要说明诊疗、治疗或用药的定义,怀孕生产及回诊算在范围
作者: tbcscottie3 (tbcscottie2)   2014-05-29 00:42:00
你的职业、身高、体重 也不属疾病,但需要告知。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4-05-29 00:42:00
内吗? 若不属于当然不用告知,但实际上是?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4-05-29 00:43:00
就保险公司想尽可能的抓住变因罢了 ...
作者: yan198277 (人生海海,学游泳就对了)   2014-05-29 00:55:00
健康告知书上并没有写是疾病才要告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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