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板规建议增加[离题条款]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7 17:52:40
话说咱们IC卡版的板规不知道能不能增加一条[离题条款]呢?
最近发现讨论风气很热烈
但离题到都市计画或公共运输发展的部分实在有点夸张
虽然分享高见与热情讨论绝对有益健康
不过讨论躲在一个不相干的问题下
还满不利日后爬文与精华区收录的
板规可以加一条
[回文内容限与主题直接相关]吗?
大家的看法不知道怎样?
作者: grandpa (阿公or爷爷)   2014-02-27 17:58:00
作者: nick0605 (两津勘吉)   2014-02-27 18:35:00
你不出来我还以为你神隐了!科科!当初你推的台中BRT都要被玩烂了你才现身!很不负责喔!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7 18:37:00
我最近能上的时间不多 想不到尼尼那么想念我啊?BRT的部分没差啊...反正我只要有车搭就好我是比较结果论的 尼尼不是也是嘛? XD=============以上标准离题 建议水桶一周=============
作者: lirick42 (卡宾depon)   2014-02-27 18:58:00
作者: nick0605 (两津勘吉)   2014-02-27 19:28:00
果然,那以后其实也不用太认真的看你的发言内容,反正都一样不负责,不是嘛?科科!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7 19:39:00
认知差异我尊重啦...我一直不觉得开放联营有何不好?无损服务品质不影响乘客 业者间的利益分配又与我何干?
作者: nick0605 (两津勘吉)   2014-02-27 20:03:00
如果这样那直接学台北市公共汽车专用道,每家客运路线都可以上去跑,不也一样?当初你极力推的BRT,现在你又讲这些话,岂不自我掌嘴?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7 20:05:00
不会啊 BRT的车外付费 双节车 优先号志台北都没有那你又说说看 联营损及旅客哪些权益呢? :)
作者: nick0605 (两津勘吉)   2014-02-27 20:23:00
就这样??1.台北也快有双节车跑市公共汽车路线2.车外收费不是卖点3.嘉义BRT 不也有号志优先,但实际上还是车内付费的一般公共汽车?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7 20:35:00
所以您说不出联营损及旅客哪些权益?
作者: dreamcoast   2014-02-27 21:00:00
有差吗?炒到最后都是战文~
作者: kutkin ( )   2014-02-27 21:49:00
板规弄越严,在PTT这种人治的地方,就像给管理者一把枪一样你怎么确定他不会误杀?或是应该杀的,却纵放,我是不觉得这种条款有帮助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7 21:52:00
条文用字可以讨论 不过离题与否应该很好判断吧?刻意护航或者滥杀 也有申诉机制哩...遥望其他交通版XD
作者: kutkin ( )   2014-02-27 21:59:00
申诉机制我认为没有什么用。板主侵害使用者的权利 使用者胜诉 还是没有补偿板主也不会被惩罚。更遑论PTT诡异的检审一家机制,大概板主额头上都有个月亮吧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7 22:04:00
k兄有没有其他建议可以解决离题的问题咧?
作者: kutkin ( )   2014-02-27 22:07:00
简单说,严官出厚贼。看板怎么样营造出一个高水准的环境是需要长期经营的而这跟板规并没有很大的关系。如果环境已经差了,板规弄严反而变成恶人先告状或集体霸凌的可能性是不小的。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7 22:09:00
我赞同有人会钻漏洞...不过现在版上风气不太好而且还发生其他交通类版的议题跑来IC卡版讨论这现象并不正常...对其他使用者来说也是阅读困扰哩法治的前提要有法 我觉得这边的法不够用才会无法可管哩
作者: Jimmy2010   2014-02-28 02:00:00
我记得某个交通类版好像有一条:意图强迫他人接受自己看法的板龟~~用这条禁止比较有效吧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07:07:00
那一条是恶法,板主说是就是,说不是就不是。如果板主认同检举者,就可以成案,不认同就不成案。
作者: Jimmy2010   2014-02-28 10:46:00
问题是就我上PTT有记忆以来 被那条砍到的好像只有某人XD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10:48:00
我不知道你提这个的意义是什么,我是就这个法规本身去讲。至少像road板 有具体的五推条款。这个谁来数都一样是五推,不会因为人而有偏私。板会干掉。
作者: nick0605 (两津勘吉)   2014-02-28 19:53:00
这个板要热烈讨论激战才有人气阿!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0:16:00
我倒是没有认为要激战才有人气交通类板的共同问题就是资源太少而一般管理者着重于罚恶,而非赏善。既然提供东西的人得不到正回馈,那自然久了就跑了。留下来的就是唾手可得的新闻 然后一堆chat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1:42:00
正回馈也包括正向的讨论啊 XD 如果知道PO文后会被乱回这真的明显降低分享的欲望耶...XD那么 维护版上良好的讨论风气 至少不要离题乱战啦这就是赏善了不是吗? 不然现在版规那么少 不仅没赏连罚都几乎没有 XD那又有什么诱因可以吸引人留下来? 版主发P币吗 XD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1:51:00
以前有个WarringState板 板主自己必须以身作则每个月提出议题,提供讨论但现今的PTT管理者的态度普遍是,哥只是负责维持秩序至于什么提出议题,或是整理精华区,跟我一点都没关系最后搬出板主是无给职的大绝我的想法就是 你不需要期望别人能给你什么东西。参与讨论只是建构自己的想法,即使回应你的人可能很无理什么功课都没做,甚至说话很酸,那都是很正常的。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1:54:00
我觉得酸很OK 只要不离题就好 但是离题乱扯k兄赞同?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1:55:00
我没有什么赞同与否,我的看法是虽然离题是个问题但是在现今PTT板主执法一直有滥权的情形下 我不建议增加这种更严格的规定。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1:57:00
k兄的想法可以理解~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1:58:00
因为我看到的普遍情况是,看板给板主的权力越大,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1:59:00
不过离题问题不解决 版上分享的风气就好不起来也麻烦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1:59:00
最后板主那种官威就越强,甚至失去了客观性。当初sex板也是一直有人认为是因为匿名性 所以没有内容后来取消匿名之后,文章内容还是没有提升。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00:00
毕竟 应该要保障PO文者不被乱文的权利 这点都做不到版主被赋予的执法权等于无效 那么就是大乱斗囉...那么注音文的惩罚又有何意义 XD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2:02:00
我认为管理严格并没有促进分享就是了。PTT一堆看板都是想要增强管理,但是最后只是板主疲于奔命整天处理检举,还有组务的上诉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04:00
增强管理也有程度差距 k兄认为离题条款是版主严重扩权?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2:05:00
离题条款就像我前面说的 板主说是就是 不是就不是你去申诉吧,反正申诉过了 可能水桶期限也到了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06:00
如果限由PO文者提出检举且告诉乃论呢?至少下面乱回的乱到PO文者都受不了 可以限制发言吧?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2:07:00
没有什么受不了,像我个人就算很讨厌某些看板的风气但我认为发文是我的权利,你要嘘也是你的权利。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08:00
受得了受不了也是很主观的感觉 所以我上面提的是检举权由原PO发动 一般的讨论会议也得尊重主持人对发言权的裁示 这种呢?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2:09:00
会发文是因为这里保障发文者的言论自由。并非是对于回应者的制裁有多少。只能给原PO发动,最后就是MRT的三条五款附注四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10:00
干扰阅读与干扰讨论并不符合言论自由范畴唷...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2:10:00
最后一样是推文乱斗 站原PO那边的就有豁免权总之,从PTT的各看板实证来看管理加强并没有促进文章品质的提升只是增加板主的耗损率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11:00
那么如此一来 现有版规是否也能取消 XD?毕竟无助于提升文章品质咩 XD 被水桶的又何其无辜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2:12:00
这样又扯太远了,至少跟法律规定齐平是应该的例如人身攻击,如果能在这边就得到适当的救济 法院可以少点这种无聊的案件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13:00
法律没有规定言论限制 但一般的议事规则与讨论规则都有那至少要跟那边齐平吧? XD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2:14:00
议事规则那是另外一回事,这里并不是议会。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15:00
k兄如果版规的救济适当 怎么最近八卦版的诉讼那么多 XD但是这里是电子布告栏 不是讨论区啊 XD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2:15:00
八卦的诉讼多,是因为他人很多。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16:00
更正...上具应为聊天室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2:16:00
还是一样,不论从理论或是实证 我看不出严格板规对于文章内容品质的提升有何帮助就是了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17:00
我可以理解k兄的看法我是不求水准提升 不过至少不要天马行空的离题囉~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2:18:00
那看板就会干掉。恕我直言,其实PTT的看板分的太多,到后来已经缺乏经济规模了,这个板本身就....不太有独立的利基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21:00
我觉得不会干掉啦 XD 我们有尼尼啊...他不离题水分超多而且新闻评论本来就是允许的 只有限制不离题而已我个人觉得如果限制不离题就担心会干掉 那就太担心囉何况战南北是自古以来的热门话题 XD 聚焦IC卡上更精彩我是很不想再IC卡版看到人家讨论运输规划的东西啦...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2:25:00
这里不讨论这些,其实能讲的也很有限。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25:00
放心啦 尼尼超厉害的...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26:00
而且 版规2-3已经有类似的离题概念了 但是却只限PO不限回文 这对于PO文与回文者的权益也不对等PO文只能PO跟IC卡有关的东西 回文却可以乱讲?说道信用卡 下面不是也有一篇请联名卡讨论移驾的公告?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2:29:00
所以阉割到这样 这里到底还有什么利基?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2-28 22:32:00
k兄也还在这里啊 XD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动Aaron)   2014-02-28 23:01:00
那纠正尼董的错误观念算离题吗?他有太多谬论 但一纠正往往会提到别的 这样算吗?
作者: kutkin ( )   2014-02-28 23:13:00
我个人是比较不因为我喜不喜欢一个板 而选择要不要在那里。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动Aaron)   2014-03-01 13:07:00
大概了解 但对于提供不实资讯或者刻意引战的 能否在加个引战条款 好保障其他单纯讨论的人的权利。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3-01 14:11:00
这让我想起公共汽车版的版规"禁止发布不实资讯"但是是否不实 谁说的才是对的 这还需要查证 比较麻烦哩而且运规或者政策面的争论是没有对错的 只有观点不同用这条恐怕无法喝止 又增添管版上的困扰 我个人不推啦再者...乱放不实谣言的本版可另有其人....XD我比较偏向支持禁止离题就好 引战离题了就检举就水桶囉
作者: nick0605 (两津勘吉)   2014-03-02 12:29:00
真奇怪,不是板主的人在板面上跟人讨论版规走向?就算建议就点到为止就好了,讨论落落长感觉你自己才是板主?没听过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3-02 12:54:00
不是官员的人都可以讨论运规与都发了 XD 这还好吧?何况三民主义里面有创制及复决的不是? :)
作者: nick0605 (两津勘吉)   2014-03-02 13:10:00
在台湾,有的官员还不懂运规了,只是站在那个位子霸了!你我都是乡民,要怎样作管板是板主的自由,起码现在我觉得并无不妥!毋须多言!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3-02 13:29:00
谢谢尼尼的提醒^^ 我已尽到抛砖引玉之意已足以~
作者: kutkin ( )   2014-03-02 14:18:00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倒是不代表无法评论就是了否则有人整天对着高雄捷运/一卡通指指点点 行为就矛盾了。
作者: nick0605 (两津勘吉)   2014-03-02 16:33:00
看来有人不懂那八个字的涵意?评论可以,但是你如果要对板面管理有远见,觉得你成为板面管理者还比较有立场,否则只是一般乡民在发嘴砲!不是嘛?呵呵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动Aaron)   2014-03-02 20:09:00
尼董只是不想因为版规修改 而害自己少个地方发战文吧颗颗
作者: nick0605 (两津勘吉)   2014-03-02 20:23:00
要战那边我都可以战,并非特定版看我要不要,不过能在这里利用推文看到某a自婊自掌嘴,已经变成我人生最大的乐趣呢!
作者: kutkin ( )   2014-03-02 23:49:00
没有人不懂呀,乡民自己还不是整天砲XX市政府俨然自己是执政团队或XX市议员,怎么这时候看到有人评论看板就跳出来说 不行 不可以!真的都可以战吗?
作者: nick0605 (两津勘吉)   2014-03-03 00:11:00
不好意思,把我当作民代或官员也太扯,了不起你可以说我是那些政论节目的名嘴专门砲轰!但现在就是有人有想当地方首长在政论节目发表自己的政见,然后让在场的其他人傻眼!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3-03 00:13:00
所以尼尼的意思是[批评]可以 [建议]不可以囉 XD
作者: nick0605 (两津勘吉)   2014-03-03 00:22:00
建议可以,但建议不是论文落落长,再者与版友讨论版规走向,版主应该比你具有有主动发起的资格才对!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3-03 00:26:00
所以尼尼连PO文者要怎么跟回文者讨论与内容都要限制囉?那这个比离题条款还严格呢 XD
作者: nick0605 (两津勘吉)   2014-03-03 00:30:00
我没那个权限,但你的行为确实让人以为:你用版主的口气去发文讨论版规怎样走~~说实话:你算老几?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3-03 00:31:00
如果让您有这种感觉我很抱歉了( ̄ー ̄;) 没这个意思我个人是认为 讨论才有可能让制度更加完善 只抛风向却"社后"并不负责任 而且也唯有藉讨论才能知道自己的构思会有哪些可能的负面效果 既然也只是讨论 也无权去规定我一直都还满注意用词有无僭越职权 疏漏了抱歉囉~
作者: nick0605 (两津勘吉)   2014-03-03 00:42:00
如果可以的话你为何不去函版主,建议版主且版主讨论版规,这比较洽当不是嘛?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3-03 00:44:00
这建议挺不错的^^ 谢谢唷...下次如果有类似的情境 我会参考这个做法的~ 谢谢尼尼XD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动Aaron)   2014-03-03 01:28:00
我只看到某n连在这篇前面跟原po战台中brt战到最后裱到自己 真的太好笑 这种自裱功力我进棺材都还学不来,还有某n没兴趣讨论版规就别讲话,我们只是有个构想不行吗?
作者: kutkin ( )   2014-03-03 04:42:00
所以N某可以当名嘴 别人不可以
作者: nick0605 (两津勘吉)   2014-03-03 06:24:00
某a讲实在话,你不是版主,所以你讲的内容构想,我都当乡民嘴砲,至于我跟原po战brt,那是我们跟彼此打招呼的开场白,久了你就习惯
作者: kutkin ( )   2014-03-03 09:20:00
是谁导演这场戏....在这孤单角色里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3-03 11:55:00
大家别这样啊...= =
作者: nick0605 (两津勘吉)   2014-03-03 14:40:00
对了顺带一提:棺材是装死人不是装活人的,某a你还年轻,用不着因为打脸打太凶而这样诅咒自己,生命可贵人生无价,多想想两秒钟其实你可以不用想不开,有什么难关记得拨打张老师专线,希望你能渡过去,你可以的,加油!
作者: kutkin ( )   2014-03-03 21:22:00
差劲,说话说到这种程度。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3-03 21:31:00
别离题啦= =
作者: kutkin ( )   2014-03-03 23:25:00
这反而不是离题条款,/a就知道他是在讲谁。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动Aaron)   2014-03-04 01:19:00
我是蛮认同原po的热心建议 为啥不能建议?尼董讲的好像只要是非版主讲的话都叫废话 这样到处泼人冷水不好 我个人比较支持设立引战条款才是根本解决方法。
作者: scottlu28 (D)   2014-03-04 02:49:00
引战条款+1
作者: yeh0416 (东哥)   2014-03-04 08:59:00
曾在这边找资讯路过支持+1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3-04 13:07:00
版主对引战认定会不会更主观呢?
作者: nick0605 (两津勘吉)   2014-03-04 14:44:00
某a在讲别人之前要不要先检讨自己有没有资格说别人引战!你自己也好不到那里去!第一次听到引战的网友要求设引战条款的,标准自婊打脸!
作者: kutkin ( )   2014-03-04 15:51:00
哈欠
作者: nick0605 (两津勘吉)   2014-03-04 15:55:00
某古累的话先休息,累到爆肝会影响身体健康喔!
作者: kutkin ( )   2014-03-04 17:27:00
我只是觉得,一个人战到这种程度很可怜。
作者: nick0605 (两津勘吉)   2014-03-04 18:12:00
那被战的岂不更可怜,呵呵!如果你不欠战,谁没事闲闲要跑来战你?
作者: orange21 (冬瓜)   2014-03-04 18:58:00
就你阿
楼主: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3-04 19:30:00
对事不对人啦= = 战议题很精彩 战人有啥好看的= =
作者: nick0605 (两津勘吉)   2014-03-05 00:10:00
就是有人一提战不过跑来战人身阿 我只好委屈奉陪了 哀议题
作者: cgunavy (我是路人甲,你呢?)   2014-03-06 16:31:00
版主也是版友选出来的,为啥版友不能主动讨论版(规)的走向?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动Aaron)   2014-03-06 19:14:00
怎么有人在那装委屈了?你不战 谁会吃饱闲闲跟你战 而且你自己前面都承认你来这里就是要战 一直打自己的脸我看了很心疼 支持设立引战条款来约束大家。
作者: nick0605 (两津勘吉)   2014-03-07 00:13:00
所以你棺材不进了喔??值得鼓励勇于面对自己的打脸人生加油喔 人生很美好的不要动不动就想不开喔不要动不动就诅奏咒自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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