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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ptic (无明)
2025-03-07 08:22:22标题: 日本福岛核灾14年后 2名东电前高层无罪定谳
新闻来源: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503060339.aspx
中央社 综合东京外电
日本东京电力公司3名前高层因2011年福岛第一核电厂核子事故,被依业务过失致人死伤
罪强制起诉。日本最高法院昨天支持一审与二审的无罪判决、驳回上诉,2名前副社长无
罪定谳。
日本放送协会(NHK)与日本“每日新闻”今天报导,日本检方当年认定,东电前会长胜
俣恒久、2名前副社长武黑一郎和武藤荣等3人罪嫌不足,做出不起诉处分。但2016年2月
基于日本国民组成的“检察审查会”所做判断,由指定律师进行强制起诉。3人在一审与
二审皆获判无罪。
其中胜俣恒久已于去年10月以84岁高龄过世,他的部分已终止审理。当年主要负责核电厂
业务、现年分别已78岁和74岁的武黑一郎和武藤荣如今无罪定谳,代表当时负责安全对策
的东电前高层确定不会因这起全球最严重核灾之一被追究刑事责任。
为何被起诉?
3名东电前高层遭到强制起诉的理由,是他们明明能预想海啸可能侵袭核电厂并引发事故
,却仍允许核电厂持续运转,最终导致福岛县大熊町的双叶医院及老人长照设施的住院患
者等44人被迫避难而死亡。
此案的争点有二,其一是被告能否预想核电厂会遭受巨大海啸侵袭;其二是如果能预想会
出现海啸且采取对策的话,能不能防止事故发生。
东电2008年3月已掌握到根据日本中央2002年公布的地震预测“长期评价”,所试算出的
结果“核电厂可能面临最高15.7公尺海啸侵袭”,不过东电当时以必须精查“长期评价”
的可信度为由,委托外部专家评估相关事宜,并未立刻采取因应巨大海啸的措施。
而提出强制起诉的指定律师主张,“长期评价”具有可信度,被告能预想大海啸,因而在
一审与二审请求法院量处5年有期徒刑。
然而,2019年9月东京地方法院一审判决认为,专家对“长期评估”的可信度提出质疑,
难以认定其可靠性足以当作决定停止核电厂运转的依据,因此判决被告无罪;东京高等法
院2023年1月于二审维持一审原判。
而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昨天支持一审与二审的无罪判决,驳回指定律师提出的上诉,
且这项决定由3名法官一致通过。关于一审和二审认为“(被告)无法预见巨大海啸”,
小法庭指出“并无不合理之处”。
针对2名前副社长无罪一事,东电表示:“这起事故带给福岛县民与广大民众严重困扰与
不安,我们再次由衷致歉。”东电也称,这次官司是针对前高层个人的起诉,不评论这次
刑事诉讼相关事项。
最严重国际核能事件之一:福岛核灾
福岛第一核电厂厂区横跨福岛县大熊町与双叶町,是东京电力公司首度建设的核能发电厂
,厂内有6座反应炉,其中1号机1971年开始运转。
2011年3月11日发生311大地震(日本称东日本大震灾)后,当时这座核电厂运转中的反应
炉均紧急停止,随后遭遇海啸袭击,导致设有紧急发电机等设备的建筑物淹水,而这栋建
物位于海拔约10公尺高的地方。
位在建物地下室的紧急用发电机及供电给设备的配电盘、电池等几乎都进水,造成所有反
应炉冷却系统的电力供应中断。
这种状况使1号机在海啸侵袭约4小时后炉心熔毁,隔天3月12日下午产生氢气爆炸,导致
反应炉厂房上部被炸飞;2号机与3号机也相继发生炉心熔毁。
3号机在强震3天后的3月14日发生氢爆之外,氢气流入因检查而停机的4号机,造成4号机
也于3月15日上午发生爆炸。
国际核能事件分级表(INES)依照严重性分级核子事故,从0到7共分8级,数字越大越严
重,最严重的7级事故包含车诺比(Chernobyl)事件和福岛事件。(译者:杨惟敬;核稿
:张正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