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袭击前日相岸田文雄 一审认定犯嫌具杀意判10年徒刑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5-02-19 13:46:06
标题: 袭击前日相岸田文雄 一审认定犯嫌具杀意判10年徒刑
新闻来源: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502190118.aspx
中央社 综合东京外电
日本25岁男子木村隆二2023年朝正在辅选的时任首相岸田文雄等人投掷爆裂物,被检方依
杀人未遂等5罪起诉,和歌山地方法院今天判处被告10年有期徒刑。
日本放送协会(NHK)及每日新闻报导,岸田2023年4月15日到和歌山市杂贺崎渔港辅选时
,遭兵库县川西市无业男子木村隆二投掷自制爆裂物且引爆,造成1名员警与1名民众共2
人受伤,岸田在维安人员保护下平安撤离。
木村当场被捕,事后被和歌山地方检察厅依杀人未遂、违反爆裂物取缔罚则、公职选举法
、火药类取缔法等共5项罪名起诉。
检方认为“这是针对现任首相的恐怖主义行为”,主张被告具有杀人意图,本月稍早具体
求刑15年。
在调查阶段始终保持缄默的被告,在地院审理期间于庭上致歉说“造成许多人的困扰,相
当抱歉”。
此案争点包含被告是否具有即使有人死亡也无所谓的杀人意图,及是否有伤人目的。
检方根据专家重现的实验结果,认为爆裂物具有杀伤力,“若击中人体,相当可能致死”
,且指出被告明知爆裂物威力,且在人群聚集情况下引爆,认为被告具有杀意。检方强调
,“这是会波及多人的恶劣恐怖主义行为”。
对此,辩护律师主张,“(被告)当时目的是在像首相等名人附近制造巨响”;被告当时
是为了引起大众关注其不满选举制度所提起的民事诉讼,并无杀意或加害意图,因此主张
杀人未遂罪不成立。
此外,辩护律师指出,有关被告遭控违反在以伤人为目的使用爆裂物行为应受罚的爆裂物
取缔罚则,由于其目的不同,主张不应适用这项罪名。
不过,和歌山地院审判长福岛惠子今天表示,“根据专家的实验结果,该爆裂物确实具有
杀伤能力,被告明知前首相岸田文雄等人可能会因此丧命,却仍然选择投掷爆裂物”,认
为被告具有杀意,做出杀人未遂罪成立的判断。
福岛也指出,“(犯行)以现任首相为目标,造成整个社会极大不安。被告曾就选举制度
提起诉讼,并在社群媒体上发声但未获关注,为了吸引社会关注选择重要人物下手,是有
计画的犯罪”。
福岛也说,“必须严惩避免出现模仿犯。此外,被告行为严重妨害民主制度基础的选举制
度,这点绝不能轻视”,判处被告10年有期徒刑。
关于检方提出的其他指控,包括私自制造约560公克火药等涉违火药类取缔罚则;在现场
持有刀械涉违枪刀法;及中断演讲涉违公职选举法,被告对起诉内容未表示异议。(译者
:杨惟敬;核稿:黄名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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