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欧盟机构未遵守资料保护规定 法院首度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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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通讯社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501090071.aspx
2025/1/9 11:11
(中央社布鲁塞尔8日综合外电报导)欧洲联盟普通法院(EU General Court)今天首度
裁定,欧盟执行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因未遵守欧盟资料保护规定,必须向1名
德国公民支付赔偿金。
路透社报导,法院裁定,欧盟执委会将这名德国公民个资转移给美国却未适当保护,谕令
须赔偿他400欧元(约新台币1万3580元)。
这名德国公民曾在欧盟登入网页使用“以脸书登入”选项注册参加会议。审理针对欧盟机
构诉讼的欧洲联盟普通法院认为,将用户IP位址转移给美国Meta Platforms的行为违反欧
盟资料保护规定。
欧盟执委会发言人表示:“执委会关注这项判决,并将仔细研究法院判决及其含意。”
欧盟通用资料保护规则(GDPR)被普遍认为是世界最全面、最严格的资料隐私法之一。
瑞典金融科技公司Klarna、脸书母公司Meta、领英公司(LinkedIn)和其他企业曾因未遵
守规定,而面临欧盟高额罚款。(译者:徐睿承/核稿:陈昱婷)1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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