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星前部长收贿囚1年 50年来内阁首人判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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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
新加坡前交通部长易华仁(Subramaniam Iswaran)上月承认以公职人员身分,索取和收
受价值逾40万坡元(约240万港元)礼物及好处,周四(3日)被判入狱一年,是星洲近50
年来首次有前内阁官员被判监。法官判刑时指出,易华仁滥权,其罪行损害公众对政府的
信任。
62岁的易华仁被控在2015至2022年间,向酒店与地产大亨王明星索取新加坡F1大奖赛门票
、豪华酒店住宿、私人飞机款待及商务舱机票等。被发现后,他将5700坡元(约3.4万港
元)转交王明星作私人飞机付款,构成妨碍司法公正罪。他又涉向商人林国城索取红酒和
威士忌,并收取名牌自行车作礼物。
放弃抗辩 官判刑仍高于控方要求
易华仁今年1月被起诉后辞职,起初否认控罪,案件原定9月24日开审,但当天出现戏剧性
转折,易华仁选择放弃抗辩,控方则将原本35项控罪减至5项,包括4项不当收受礼物及一
项妨碍司法公正罪,易华仁全部认罪。控方要求判处易华仁入狱6至7个月,辩方认为判囚
应不超过8周。
法官洪承利指出,犯法的公职人员职位愈高罪责就愈重,易华仁的罪行损害了政府的诚信
,并称易华仁并非第一时间认罪,因此判处较控方要求的更长刑期。易华仁下周一(7日
)到法院报到服刑,其代表律师称保留上诉权利。
新加坡对上一次有内阁部长被判监,是1975年时任环境发展部政务部长的黄循文。他被控
收贿逾60万美元,被判入狱18个月。1986年时任国家发展部长郑章远因涉嫌受贿遭调查,
他在被起诉前自杀身亡。
(联合早报、BBC、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