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 身为美国人民“法律与秩序的总统”,川普到底有没有权力派兵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0-06-08 09:42:16
标题: 身为美国人民“法律与秩序的总统”,川普到底有没有权力派兵镇压民变?
文章来源: (须有正确连结)
https://www.storm.mg/article/2738456
李忠谦 2020-06-08 06:10
https://i.imgur.com/tghA7WV.jpg
美国总统川普扬言要把“反法西斯”(Antifa)列为恐怖组织(AP)
美国明尼苏达州黑人佛洛伊德(George Floyd)遭到警察当街虐杀,在全美各地引发反种
族主义与反执法过当的示威浪潮,部分地区甚至出现暴力抗争、也有不少商店遭到乘乱打
劫。美国总统川普面对如此局势,6月1日除谴责各州州长太过软弱,甚至威胁考虑根据《
反叛乱法》(Insurrection Act)派兵“平乱”,引发国内外舆论譁然。
川普在呼吁地方政府动用“压倒性的执法力量,直到暴力被平息为止”时,强调自己是美
国人民“法律与秩序的总统”。川普的言论除了让人联想到极右翼的法西斯,由于当时“
六四天安门事件”31周年将近,美国总统竟宣称考虑“动用军队镇压抗争者”,此时若然
成真,恐怕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的那本《民主在美国》(De la dé
mocratie en Amérique)也得重新改写。
当然,川普的说法遭到舆论强烈抨击,除了退役后仍在军方甚有威望的前国防部长马提斯
(Jim Mattis)公开反对川普,谴责他是分化美国、甚至想派兵侵害人民宪法权利的糟糕
总统;连一度附和川普、宣称要“主导街头战场”的现任国防部长艾斯培(Mark Esper)
,在强大逆风之下也极力摆脱汉娜‧鄂兰所称的“平庸之恶”,表示“动用现役军队执法
应是在非不得已、情势最危急的状况下的最后手段......我们现在还不到那种情况”。
在内外交逼之下,一度想要展现铁腕手段的川普,也不得不一改先前的张狂气焰,表示现
阶段确实没必要动用军队。川普3日晚间面对昔日白宫发言人史派瑟(Sean Spicer)专访
,他依旧对于民主党州长与市长的“软弱”高度不满,明尼阿波利斯(佛洛伊德命案的发
生地)的市长佛雷(Jacob Frey)在死者追悼会上扶棺痛哭,竟被川普说成“只会哭”、
“放任暴徒扰乱秩序”,而且都是自己处理得宜,才将局面完全控制。
不过川普也对史派瑟表示,他不认为目前应该动用军队控制暴乱。“因为我们有非常强大
的国民兵(National Guard)”,面对抢劫犯以及“反法西斯主义运动”(Antifa)、无
政府主义者、恐怖分子的一大票坏人,国民兵可以做得很好,但他也说“如果有必要的话
,我们当然可以(派兵)”。由于华府地区的抗议情势7日稍有缓和,川普表示首都“已
完全获得控制”,下令撤走部署在当地的5千名国民兵。但他也表示,“未来有需要,这
些人回家后还是很快就可以回来”。
虽然川普动用军队对付人民的可能性已经下降,但当他3日威胁州长们要强硬对付抗争者
,否则就派兵平乱后,美国陆军第82空降师的1600名官兵确实紧急移防华盛顿特区周围,
就算历任防长马提斯、艾斯培,加上前任参谋首长联席会议主席穆伦(Mike Mullen)、
邓普西(Martin Dempsey)也对川普把民众当成敌人的想法期期以为不可,但这位美国三
军统帅依旧没有完全放弃派兵的念头。
现代法治国家通常是以警察来处理民众抗议,就算发生暴乱,一般来说也不会调派荷枪实
弹的军队对付国民。以前年开始在法国风起云涌的“黄背心”之乱为例,法国终究仅以警
察对应走向暴力化的反政府示威。不过美国史上确实有动用军队对付抗争者的先例,像是
后来的二战名将麦克阿瑟(Douglas MacArthur)就曾在1932年率领上千部队与5辆战车,
在华府驱散要求政府支付承诺战争津贴的一战老兵,当然还造成至少两人死亡、数百人受
伤;1992年时任总统的老布什(George H. W. Bush)则根据《反叛乱法》,调兵镇压同
样因为种族歧视与执法过当引发的洛杉矶暴动,最终造成63死、两千多人受伤。
不过在1992年之后,美国不曾再调派正规军对付暴力抗争,直到川普今年6月1日在白宫玫
瑰园高举“法律与秩序”,声称无法继续容忍暴徒与软弱无能的民主党地方政府,准许美
国总统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动用军队与国民兵平乱的《叛乱法》,才又被拿上台面,美军何
时会出动驱散抗议者,也成为美国舆论最近一周最关心的一个问题。
早在1807年订立的《叛乱法》(《美利坚合众国法典》第10编第251至255条),允许美国
总统将对付外敌的军队用以平定内乱与执法,两百多年来总共被引用20次。19世纪共有5
位总统引用8次,20世纪则有6位总统引用了12次。历任总统们在国内动用美军的原因,包
括19世纪早期的平定内乱与镇压与原住民的冲突,到后来的处理劳资冲突,执行法院的废
除种族隔离命令,镇压金恩博士(Martin Luther King Jr.)遭到暗杀之后的暴动等等。
既然美国史上有11位总统都引用过《叛乱法》调派美军执法或平乱,其中还包括人气总统
甘迺迪(John F. Kennedy),老布什不也动用美军镇压洛杉矶暴动,那么川普能不能同
样引用《叛乱法》派兵维持他心目中的“法律与秩序”呢?根据《叛乱法》的规定,如果
美国总统要派兵到各州平乱,必须由各州议会或州长(在议会无法召开的情况下)提出请
求,这也是1992年老布什派兵的原因—当时加州州长威尔森(Pete Wilson)在警力与国
民兵已然维持秩序的情况下,主动向联邦政府求援。
光是这个条件,川普就没有办法达成。除了佛洛伊德命案的发生地明尼苏达州,州长沃茨
(Tim Walz)并未向联邦政府要求出兵,包括纽约州州长郭谟(Andrew Cuomo)、华盛顿
州州长英斯利(Jay Robert Inslee)、德州州长艾伯特(Greg Abbott)、奥勒冈州州长
布朗(Kate Brown)、俄勒冈州州长布朗(Kate Brown)、伊利诺伊州州长普利兹克(
J.B. Pritzker)甚至明白表示,不需要联邦政府出动正规军。在地方诸侯没有点头、甚
至不认为州内发生叛乱的情况下,川普显然无法引用《美利坚合众国法典》第10编第251
条出兵。
不过《叛乱法》后来历经多次修正,确实给予了美国总统单方面行动的权力。包括如果发
生“反抗美国联邦政府的叛乱”,联邦政府可以违背州政府的意愿出兵执行法律或镇压暴
乱(1861年修正,《美利坚合众国法典》第10编第252条);以及暴乱若使联邦法律无法
在各州推行,使得美国人民在宪法上的权利不能受到政府保障,总统也可以在各州没有提
出请求的情况下迳行出兵(《美利坚合众国法典》第10编第253条)。单从法律条文来看
,川普确实有动用美军的权限。
不过《叛乱法》给予总统在国内动用联邦军队的权限,最标准的使用方式当数1954年的艾
森豪总统(Dwight D. Eisenhower)。当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定公立学校实行种族隔离
违宪,但支持种族隔离的阿肯色州州长佛布斯(Orval Faubus)竟然动用国民兵阻挡小岩
城中央中学的9位黑人学生入学,艾森豪总统引用《叛乱法》保护这9位9位黑人学生的宪
法上权利,除了阿肯色州的一万多名国民兵直接被联邦接管,美国陆军的第101空降师更
前往小岩城护卫黑人学生进入学校。
如果川普想要引用《叛乱法》在国内动用军队,除非他获得州长请求支援,或者各州发生
反对美国联邦政府的暴乱,亦或者各州发生州政府无法保护人民宪法上权利的暴动。如今
各州不但没有要求支援,在大部分地方都已出动国民兵维持秩序的情况下,甚至有不少州
长公开拒绝联邦军队介入;目前美国各地的示威抗议,也并未提及“推翻美国联邦政府”

最后,美国各地的抗议确实出现暴力化与趁火打劫的犯罪,那么州政府是否无法保护人民
在宪法上的权利呢?除了各州的国民兵与警察正在努力应对示威之外,前防长“疯狗”马
提斯在《大西洋》月刊的公开声明说得最为精确:所有美军入伍时都曾宣誓支持与捍卫宪
法,不可想像这样的军队竟然会被命令侵犯他们同胞在宪法上的权利。针对目前部分地区
发生的暴乱,马提斯则说“我们不能被少数违法者分心,因为成千上万有良知的国民要求
的是践行我们人民与我们国家的价值观”。
同样是引用《叛乱法案》,上个世纪的共和党籍总统艾森豪、民主党籍总统甘迺迪是派兵
护送黑人学生上学,与无视联邦最高法院的州长们针锋相对,让美国成为一个更伟大的法
治国家。川普如今高举“法律与秩序”,但他所谓法律不过是维持秩序的暴力工具,动用
军队则是实施法律最简便有力的武器。他的眼中只有美国街头的失序暴乱,却完全不把美
国社会深沉的种族歧视问题放在心上,甚至在人心动荡的时刻,继续激化不同立场与势力
的冲突—以警力与国民兵应对抗议的州长都是“软弱的自由派”,抗争暴力化则全部都是
“恐怖分子与极左派的阴谋”。
川普为了构筑国家暴力的正当性,根本无视美国宪法增修条文第一条对言论自由的保护。
对,他在白宫的谈话确实区分了和平抗议者与暴力分子,但看看他稍后是怎么用橡皮子弹
与催泪瓦斯,对付拉法叶广场上与圣约翰教会外的示威民众。川普在军队的暴力开道下,
甚至手持圣经在圣约翰教会拍照,把教堂、圣经与基督教的信仰都拿来为自己的离谱举动
背书,国防部长、司法部长、参谋首长联席会议主席也一同入镜。这也难怪华盛顿圣公会
教区主教布德(Mariann Budde)当晚气的表示:“总统刚刚使用了一本《圣经》 ,这是
犹太教与基督教传统中最神圣的文本,在未经允许之下把我们教区的教堂作为背景,传达
了与耶稣教义以及我们教会所代表的一切相对立的讯息。”
川普至今确实仍未动用正规军对付人民,但他极其民粹的言行举止,已然让美国的民主与
法治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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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示威】“解散警队”口号背后的是与非
https://is.gd/Yjzfb2
撰文:叶德豪 最后更新日期:2020-06-07 21:14
周四(6月4日),纽约水牛城一位75岁示威者在成群警员之中无故被推到在地,头破血流
,静止不动,警员对他视而不见继续前行。同日,两名涉事警员被停薪停职。翌日,当地
警员工会“水牛城警察仁慈协会”(Buffalo Police Benevolent Association)的主席
宣布“紧急应变小组”的57位防暴警察集体退出小组抗议。周六(6日),该两名警员被
控重罪袭击,否认控罪,法院外有近250名警员与消防员聚集声援。
5月25日,非裔美国人佛洛伊德(George Floyd)被警员跪颈近九分钟致死的事件,引发
全美超过650个城市的示威浪潮。示威除了反对种族歧视性执法之外,警察使用过度暴力
也是主轴之一。然而,连场曾有发生暴乱、主体仍属和平的大规模示威,却引来更多的警
察暴力场面,使示威者的怒火更加难以扑灭。
警方对和平示威者发射催泪弹无日无之;数百宗记者被警察殴打,或以催泪弹、胡椒球弹
攻击已被记录在案;纽约布鲁克林一位示威者遭警员主动拉下口罩以胡椒喷雾直射;纽约
警车撞进示威人群;成群手持警棍警员对一名倒在地上的人士乱棍围打数十秒;西雅图一
位警员拘捕示威者时再次用上膝盖跪颈的手段……当中最受人关注的,当然是特朗普使用
联邦执法人员暴力驱赶白宫外和平示威的场面。
如此种种暴力场面,都被影片记录下来,在网络上广泛流传,使得街上示威的人群愈来愈
多,让社会骚动愈加难以收拾。在示威之中,除了“黑人的命也命”(Black Lives
Matter)的口号外,“解散警队”(Abolish the Police)、“取消警队经费”(
Defund the Police)的示威标语也是随处可见。
警暴是社会过度武装的延伸
诚然,美国的警察暴力问题是一个极其难以拆解的结构性问题。
首先,美国是一个人民过度武装的社会,使警察的工作环境远比其他国家危险。例如单在
2019年,在执行职务期间死亡的美国警察就有106名,而在大西洋彼岸文化较为相近的英
国,同期则只有一名警员殉职。
在此等情况之下,警方的训练强调将民众都当成“潜在危险”,造成警员往往往习惯了“
先下手为强”。例如在2014年12岁非裔儿童赖斯(Tamir Rice)因拿着玩具枪而被警员击
毙的案件,涉事警员离开警车两秒后就先行开枪射击,根本没有确定目标是否真的是潜在
危险。
因此,美国警察使用致命武力的比例极高,单在2019年就有近1,100人死于警员之手。当
中,只有大约1%的涉事警员被检控,而罪名成立的比例更少。
身处法网之外的警队
这就引伸出另外一个问题。在美国,检控官与警方已结成了利益与共的共同体,使得检控
官尽量避免控告警员。由于检控官的升迁取决于他们能否成功将罪犯定罪,而审判期间所
需的证据很多时候也要由警方亲身作证。然而,警方出于同侪团结却少有愿意指证同伴,
检控官一方面为免浪费时间精力,另一方面也为了保持与警方的良好关系,因而除非遇上
媒体关注的重大事件,否则对警方的检控也是可免则免。
一位布朗大学社会学家范克勒夫(Nicole Gonzalez Van Cleve)就曾撰文指出“警方为
检控官制造案件,而作为职业礼仪,检控官也被期许会尊重警方的权威”。
同时,美国也素有所谓“有条件豁免权”(qualified immunity)的法律原则,让民众难
以从民事途径向执法时犯罪的警察个人索偿。申诉人要证明涉事警员的行为“侵犯任何理
性人士都应该知道,且明显成立的法律或宪法权利”,才可越过此豁免权作出索偿申诉。
然而,美国法院对此条件的解读极其严格,曾有上诉法院因“在执行搜查令期间偷取财物
”并非“明显成立的法律或宪法权利”而拒绝一位申诉人的索偿呈请。
工会势力过大 易使警员免罪
更严重的是,由于美国警力分散,全美共有约18,000执法机关,主要由地方经营,警察工
会的影响力往往非常之大。如果警员集体采取工业行动,地方当局根本无力聘请其他合资
格人士取代他们的职位。
自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警队开始组织工会以来,工会除了为薪资、退休金、医疗保险等
雇员福利作集体谈判之外,他们更极力在聘用合约中加入不少保护警员免受纪律审查的条
款。
根据路透社在2017年的一项调查,在美国各地82个警察工会的雇用合约中,绝大部份要求
警局在半年至三年的期限内将警员的纪律处分记录删除,使他人日后难以追究。而且,部
份合约也禁止警局将未经证实的投诉加入受查的警员个人档案之中,使得调查人员不得以
之辅助调查。
同时,有近半合约规定,被指违规的警员可以在被审问之前全面得知相关调查的所有资料
,包括证人证词、全球定位数据、照片、影片、内部调查笔记等等。另外,被调查的警员
更有长达两天的时间去“消化”这些资讯,使他们可按照调查人员拥有的证据而先行编定
为自己脱罪的合性合理故事。
这些成文或不成文的制度,使警员有了对自己犯错免责的合理期待,在执行职务的时候就
难免欠缺自制和自律。范克勒夫就指,跪颈杀死佛洛伊德的警员乔文(Derek Chauvin)
当时知道镜头正在拍摄,却非常淡定,可知他自觉自己不会轻易被纪律处分。
目前,乔文即使已被控以二级谋杀,这却不代表他最终要为事件负责。如果控罪最终不成
立,乔文仍可以向明尼苏达州政府申请裁判,裁判官可让乔文复职,不必理会首席警长将
他免职的决定。2016年,该州就有警员施暴后被解雇却被裁判官复职的例子。
明尼阿波里斯市(Minneapolis)的警察工会主席卡罗尔(Bob Kroll)早已向工会会员发
信,直斥明尼苏达州的总检察长控告乔文等人是“可耻的行为”。可见,警察工会即使遇
见成员明显严重犯错的事件,也不会放弃其同侪团结的精神。同样的情况,当然也出现于
纽约水牛城的警察集体退出防暴队的事件中。
从上述种种体制问题可见,美国的警察系统必须进行改革。而在目前的状况当中,其实我
们也可以看到改革成功的案例。
警队改革的成功案例
在新泽西州人口约7.4万的肯顿(Camden),其现任警长在这次示威浪潮中就与示威者打
成一片,甚至亲自举起游行标语参与示威。回顾2012年,肯顿曾经是美国谋案率第五高的
警区。翌年,警队重组,以新的雇用条件重新聘用大部份原有的警员,并逐步增大编制,
使今日的警队人数比原有人数高出一倍以上。
改革之后的警队,放弃了过去只注重枪械使用、自卫、体能等训练模式,转而大大加强了
社区警民关系、缓和事态、消除隐性歧视的训练。民众对警方的投诉案,从2014年的65宗
减至去年的3宗;当地的谋杀案也比2012年减少了超过六成。
由此可见,警队改革并非不可行之事。而且,改革警队比直接解散警队,似乎也更得民意
支持。根据民调机构盖洛普(Gallup)2015年的一项调查,认为警察对自己执法不公的非
裔美国人,比起认为警察对自己执法公正的非裔美国人,更愿意看到有更多的警察执法(
比例为44%对33%)。此等民意可证明,即使民众认为警察执法不公,可是他们也深切体会
到警察维持治安的重要。
在目前的示威热情之中,高叫“解散警队”的口号绝对可以理解。然而,要解决警队过度
使用暴力的结构性问题,绝不能单靠这种情绪发泄了事。
作者: AKAgg (TachibanaAA)   2020-06-08 0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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