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恶法歧视女性 印度废通奸罪

楼主: simmon989 (劲舞飞扬)   2018-09-29 18:10:41
标题:恶法歧视女性 印度废通奸罪
新闻来源: (须有正确连结)
http://paper.wenweipo.com/2018/09/28/GJ1809280025.htm
印度最高法院昨日裁定,殖民时期制订的通奸罪违反宪法,认为法例歧视女性,宣布通奸
不再构成犯罪。
这条158年前制订的通奸罪法例规定,任何男性若和已婚女性性交,且未经该名女性的丈
夫许可,便触犯通奸罪,可处以5年徒刑。但法例却没有包括其他通奸情况,例如如果丈
夫通奸,妻子是无法提告;假如出轨的是女方,丈夫也不能控告妻子。争取废除通奸罪的
人士认为,这些规定对男性或女性而言都不公平。
最高法院5名法官一致认为,这条法例剥夺女性的尊严和个人选择,将女性视为男性的财
产,法院认同通奸可构成离婚条件,但是属私人事务,“以犯罪角度思考通奸,是不合时
宜的举措”。印度最高法院1954年决定保留通奸罪,理由是当时民众普遍认同引诱者是男
性一方,而非女性。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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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8-09-29 22:07:00
反观台湾八卦鲁蛇连女生的手都还没摸过 就在幻想如果废除通奸罪 将来的老婆一定会给自己戴绿帽 可悲的无能废物才会认为自己的婚姻基础建立在通奸罪呵呵还有人大言不惭的说通奸罪是"正常双亲家庭"的最后一道防线 "单亲家庭"就是"不正常" 呵呵呵呵呵亚洲非穆斯林国家也只剩台湾这个少数异类誓死捍卫通奸罪了 抠连
作者: zxzx309 (123456)   2018-09-29 23:45:00
在台湾通奸罪,是被某特定族群操弄的议题,就是选举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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