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陈永政:剥夺政治权利,就是摧毁社群

楼主: AsamiImai (今井麻美)   2016-08-04 16:54:39
陈永政:剥夺政治权利,就是摧毁社群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60803-opinion-eltonchan-legco/
当“是非对错”清楚明白到某一个点,写文章其实有点多余。但当“是非对错”严重到某
一个点,写文章立此存照亦非常重要。选举管理委员会拒绝让梁天琦在内多位社会人士参
选,所涉的已经不只是香港人是否支持本土派、港独、或某某候选人,而是关系到我们每
一个人今后当如何看待自己:我们到底是“自由人”?还是别人的奴仆。 
立法会作为香港人的立法机关,所理应代表的是“香港”这个政治社群的集体意志,而非
任何一个管治者或当选人的个人意见。区区70人,耳目手足跟我们任何一人都无多大分别
,他们凭什么立下法例,规定这个、限制那个,再透个治安机关干涉我们的私人生活,并
要700万人接受他们的判断和决定?
一个常见说法,是因为议员经过选举进入议会,乃民意代表,因此我所听从的,其实是70
人背后的民意。这个说法其实只说对了一半,因为很多时候,我所投票授权的候选人都会
败选而无法进入议会,而且就算进了议会也可能只是少数。于是当多数派通过法案时,所
代表的民意大可是我反对的意见,那我又为何应该服从?
立法会是政治社群的整体意志
我们服从,是因为立法会所代表的,并非个人,亦非部分民意,而是政治社群的整体意志
。而我作为政治社群的一员,为了合理公平地与其他公民组成社群,并解决很多日常生活
的分歧,便愿意透过各式投票机制,参与决定让大家一同生活的规范。最终结果虽不一定
尽如人意,但总算是来自我有份组成的政治社群,过程或有得有失,但我仍有理由服从。
打个比喻,一班朋友去食饭,要决定吃什么菜式时出了分歧,有人想吃汉堡包,有人想吃
日本菜,有人想吃法国菜。这时除非大家分道扬镳,否则总得作出决定。当投票决定去吃
法国菜后,这并非多数人在欺压少数人,而是他们作为“一班朋友”决定去吃法国菜。同
理,立法会订立的法例值得我们服从,是因为这是我们作为一个“政治社群”整体作出的
决定,而非出于某某人的意志或派别利益。
然而,如果我们被拒参与决定过程,那又怎样呢?回到刚才的比喻,“一班朋友”经过商
讨后,决定去吃法国菜,这本身问题不大。但如果过程中,想吃汉堡包的人连提出主张的
机会也没有,汉堡包亦不在投票选项中,那想吃汉堡包的人,其实没理由觉得自己有份决
定“去吃法国菜”。如果每一次这班“朋友”都如此对待想吃汉堡包的人,想吃汉堡的人
更有理由质问究竟他们还是不是“朋友”,抑或只是一班人自恃人多欺压少数。长此下去
,结果终必是分道扬镳,不再一同吃饭。
被排拒于政治社群之外
同理,剥夺某人的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原则上等同将这人拒绝于决策机制之外,而这决策
机制正正是组成政治社群的关键。一个人若无法参与决策机制,他实际上就是被排拒于政
治社群之外。因此,道义上,他亦再无责任遵从这政治社群的任何决定。民主社会里,“
剥夺权利”(disenfranchisement)往往就是一个政治社群崩毁的开始。
梁天琦等人被剥夺被选举权后,他们在个人立场上,大有理由觉得他们被排拒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这个政治社群之外,继而觉得这政治社群于自身再无合理权威
。他们即使不即时反抗,也只是出于力量计算,而非出于服从。
但更可怕的是,当他们被排拒的理由是因为其“港独主张”时,所有支持、认同,甚或只
是同情港独主张的人,都会在不同程度上觉得自己被排拒在外。梁天琦等人代表的民众和
香港政治体制的联系,刹那间被悍然斩断。今后,将会有更多人觉得:既然自己被排拒在
这政治社群之外,就更无理由留下来,“独立运动”的道德意义,将因为政权排拒异己而
更形确立。
而现行政治体制,亦会因为进一步失去认受性,而变得更无力处理港独问题。毕竟将同情
港独的民众排拒在政治体制之外并不会让他们消失,而只会驱使他们更相信自己不属于现
有体制下的政治社群,继而使他们更坚决要另起炉灶,以追求一个独立而属于他们的社群

这当然不会增加“港独”成功的机会,但却大大地削减香港和平地回应“港独议题”的转
圜余地。当梁天琦说:“无事可再做,只余革命”时,对同情“港独”的人而言,绝非虚
语。
而且,如此下去,立法会,以至整个“香港特别行政区”将失去一大批民众的支持;这些
民众很可能会视“香港特别行政区”为受“他者”操控以压迫自己的平台。这非旦使“港
独议题”无法透过现有机制讨论处理,更会波及其他范筹──因为当失去认受性的立法会
推动具争议性的政策时,反对民众轻则会觉得自己无义务支持或服从,严重时更有可能将
每一个具争议性的政策,视为出卖或打压香港人的阴谋。届时,香港势必要面对更激烈的
动荡和抗争。
是自由人还是奴仆?
当然,以上论述,只是从民主理论的角度出发,以大家均为有尊严的“自由人”去理解今
次事件。对一些支持极权或专制国家的人而言,以上所论全属废话。这些人并不认同人生
而平等自由,不认同权威既非自然、亦非必然。他们会觉得只要一个人在权力之下,就自
然有责任服从,而“权力”存在只因它存在,谁有实力谁话事。实力就是强制打压、收编
收买的能力。人家有数百万大军,以万亿计的国家预算可随时动用、对方有实力,当然要
服从他们。
对拥有这种想法的人而言,即使梁天琦等人被夺去被选举权,他们亦无被排拒在“政治社
群”之外,因为“政治社群”并非由平等的公民按人类的尊严与意志自由组成,而是以暴
力与利益强制出来的。专制概念下,无人是“自由人”,所有人,包括各级当权者在内,
都是某人的奴仆,而奴仆只会被权力宰制、放逐、摧毁,却不可能在道德意义上被“排拒
”的。
这次梁天琦等人参选权被剥夺,在实质行动上我们“香港公民”可以做的,可能非常有限
。但我们如何看待、理解、回应这件事,将会反映出我们是如何看待自己:究竟我们是自
由人,抑或奴仆?老实说,看着选管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之名,剥夺
数名“香港公民”的被选举权,笔者正以自己身为“香港公民”却无力阻止此事,而感到
万分羞愧。
(陈永政,旅星香港学者,耶鲁—新加坡国大学院(Yale-NUS College)助理教授)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6-08-04 19: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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