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义最高法院:为生存偷食物 无罪!

楼主: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6-05-04 14:05:19
标题:义最高法院:为生存偷食物 无罪!
新闻来源: (须有正确连结)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1684626
2016-05-03 23:49〔即时新闻/综合报导〕
意大利最高法院无罪释放一名偷窃食物的流浪汉,
理由是为了生存而偷窃少量的食物不是犯罪。
意大利媒体今天(3日)报导,
一名乌克兰籍的流浪汉奥斯特利亚科夫(Roman Ostriakov),
2011年时在意大利热那亚(Genoa)的一间超级市场偷了起司和香肠等食物,
总值4.07欧元(约新台币154元),被另一名顾客发现并通知超级市场,
随后警方来将他逮捕。
一名流浪汉偷窃食物,最后被法院判决无罪,原因是:
生存权凌驾在财产之上。
(法新社)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php1XG9qo.jpg
一开始他被地方法院判处6个月监禁和100欧元(约新台币3775元)的罚锾,
但是他的辩护律师提起上诉,指奥斯特利亚科夫被发现时,尚未离开超级市场。
后来意大利最高上诉法院将他无罪开释。
但是检方又将这起窃案上诉至最高法院。
法官:“生存权凌驾在财产之上。”
最后最高法院裁决,由于被告当时“若是不吃东西,将活不下去”,
因此他偷食物是出于生存的必要性,基于人类的生存权,被告被判定为无罪。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6-05-04 17:15:00
那他怎么活到判决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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