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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报╱编译王丽娟/综合报导】
2014.10.28 05:15 am
韩国检方廿七日就今年四月发生的“世越号”客轮沉船事件,向庭上求处船长李俊锡死刑
。检方称李俊锡在船难发生时遗弃乘客导致三百零二人罹难,且事后说谎毫无悔意。
光州地方法院廿七日就沉船案十五名被告进行最后一次庭审;检方同时要求判处大副姜某
、二副金某、轮机长朴某三名高级船员无期徒刑,另外十一名失职船员十五到卅年不等刑
期。
法官将在十一月十一日宣判。韩国仍有死刑,但一九九七年迄今从未处决任何罪犯。检察
官告诉庭上,六十八岁的李俊锡“未做任何援救乘客努力就自行逃离客轮,还说谎为自己
辩解,了无悔意,因此我们求处死刑。”
李俊锡听到被求处死刑仍十分冷静,自承有罪,“死有余辜”,但坚称从未蓄意害人。他
发表声明坦承自己惊慌失措,未能采取“适当措施”挽救乘客。他并当庭向受害人家属道
歉,表示死前会一直反省罪过;其他被告也发表类似声明,并向受害人家属道歉下跪,有
人痛哭流涕。
载着四百七十六人的“世越号”四月十六日于全罗南道珍岛郡海域于急转弯后翻覆沉没,
仅一百七十四人获救。船上有三百廿五名前往济州岛教学旅行的京畿道安山市檀园高中的
学生和十四名教师。有些失踪乘客迄今仍未寻获。
调查显示,船难与客轮超载、违法改装、操舵不良有关,但上述十五人的罪名多数与他们
对船难所做的反应有关。这些船员率先登上救上艇,弃船上乘客不顾,而且在“世越号”
严重倾斜即将沉没时,还指示乘客待在船舱内,以致许多人来不及逃生。
检方指控船长李俊锡在内的四人犯下过失杀人和杀人未遂等嫌疑,三副和掌舵手违反特定
犯罪加重处罚法,其余九名船员被控遗弃致死、致伤嫌疑。检方仅对李俊锡求处死刑。